主持人很快反应过来了,不愧是主持人,脑筋转得快,应变能力很强。想明白缘由之后,立即打破冷场,问道:“李振华同志,你说你们的工程是村道,而不是县道,乡道?”
“一点不错!”李振华非常肯定地回答,“这个道路,就是村道,是村民自筹资兴建的村级道路,和青山乡的过境公路不是一回事!”
“我反对!”邵和也反应过来了,李振华打的是什么主意,如果让李振华坐实他们建的是村道,那么他之前做的一切就是错误的,他必须得给李振华平反!
所以,很快跳出来反对,“你说的是村道,就是村道?我还说它是县道呢!”
人们也很快从最初的震惊中回过神来,纷纷看向手中的资料。
这是会议主持方从一开始就给大家的。
一份是李振华写的《青山乡过境公路方案》和《青山乡关于修建过境公路的请示》,另一份是交通局《关于同意青山乡修建过境公路等项目的请示》,还有一份是县政府《关于同意交通局关于同意青山乡修建过境公路等项目的请示的批复》及附表。
这些当然是控方提前准备的材料,给大家,就是让大家对事情有个了解和判断。
“请大家看看你们手中的文件!”
邵和解释说道,“这就是被控方以及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的申请和县政府的批复文件,实实在在地证明,这就是一条县道!
请大家注意,不但程序上履行了向交通局、县政府的申请手续,而且标题写的很清楚:过境公路!
什么是过境公路?就是从某个区域的境内通过的公路!换句话说,这是一个更大的公路的组成部分。众所周知,在乡镇一级,能够符合过境公路定义只有县道、省道、国道!
所以,李振华同志所说的不是县道,而是村道的说法,完全是无栖之谈,偷换概念!
事实证明,李振华同志不顾上级的反对,强行修建过境公路的行为,是真实存在的,这是典型的违反组织纪律,不尊重上级,不尊重领导,应予以严惩!”
他再次以攻为守,咄咄逼人。
大家的情绪再次出现反转。
一点不错,从手中的文件看,每一点都证明这是一条至少是县道的公路!
人们看着李振华的眼光又变了,从最初的震惊变为惋惜。
刚刚他抛出修建的是村道而不是县道的时候,大家还有醍醐灌顶之感,觉得此子不简单,脑筋清醒,思路清奇,能想人所不能想到,再复杂的官场文化中找到蹊径,杀出一条血路。
现在看来,不过如此,你知识再博,对规章再熟悉又如何,这几份文件,足够把你困死在县道的定义之下。
更加可笑的是,当初这报告可是你亲自操刀,亲自上交的啊。
这就叫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对啊,这就是县道嘛!”
“一点不错,什么事都讲究证据的,不能光凭嘴说。这就是证据啊!”
“哎,大学生就是大学生,不成熟,思考问题过于简单,幼稚了!”
“我就说,姜还是老的辣,李振华一个毛头小子,怎么可能斗得过老奸巨猾的邵和!”
听到众人的议论,邵和再次得意洋洋,他觉得自己稳操胜券了。
然而,李振华的神色依然很平静,并没有慌乱之感。
主持人继续推进听证:“李振华同志,邵和同志对你的说法提出了质疑,和说明了他的理由。你有什么证据能证明你们修建的不是县道,而是村道吗?”
“有!”李振华大声说道,“我有工程的项目申请书及其批复,请大家过目!”
一位工作人员走上来,从李振华手里接过一摞文件,分给在座的每一位同志。
是山塘村、河湾村两村的申请:《关于修建山塘、河湾村村道的请示》。
上面还有当时的乡长李振华的批示和乡政府的公章。
“这就是我们正在修建的道路的申报和批准文书!”
李振华解释,“从一开始,山塘、河湾两村就向乡政府提出了申请,乡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审核批准。他们就是在批准后开工建设的,没有任何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问题!
请大家注意,申请的主体是村委,村支部,不是乡政府!,所以,从一开始,这道路就定位的是村道,而不是县道!从标题是上也证明了这一点!
其次,这道路,完全是在山塘、河湾两村内进行,没有涉及到其他任何一个村,所以,根本不存在从青山乡“过境”一说,它只是山塘、河湾两村的内部道路!”
李振华的解释,和到手中的《关于修建山塘、河湾村村道的请示》文件,让人们又有了另一种认识。
这个道路和之前大家看到的《青山乡过境公路方案》是两码事!
之前的《青山乡过境公路方案》说的是过境公路,是县道没错,但是人家现在修建的不是那条县道,是另一条村道。
法律是讲究证据的,尤其是书面证据。
就像邵和提供的文件证明李振华曾经申请修建过境公路县道一样,这份文件,足以证明现在修建的是另一个项目,仅仅只是一个村道工程。
既然不是那条县道,自然也不存在被上级否决,违反上级意志,违反组织纪律的问题。
李振华的所作所为,完全是基于他的职责范围内的正确行为,没有任何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