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戎深深地望着眼前的人,灰色的眼睛里装满了扭曲而盛大的爱意。
“我曾将我的名字视为诅咒,每当有人提起它,我总怒不可遏地认定他是在耻笑我的不容于世。可是,现在我已经不这样认为啦。我很喜欢我的名字,因为这是我最爱的人给我取的,我的最爱。”
他嚼着“最爱”这两个字,迟迟不舍得咽下。
“但我又开始忧郁起来。比如,你让我送那个女人回家时,我就开始想,你是在计划着把我和别人写成一对吗?你是不是要把我推给别人了?”
“不是你想的那样!”
花知婉一改脸上娇羞的神色,尖声反驳他。
兰戎嗤笑一声,沉声道:“对我来说,你是我的一切。对你来说,我却只是一个不存在的东西吧?”
他握着她的手,让她触碰自己正在流血的伤口。
“婉婉,可这个不存在的东西,也是有感觉的,我会痛啊。”
“我会在你离开的时候害怕,我会拼命找你的,我希望你会依赖我,我期盼你会喜欢我。不是作者对角色的那种喜欢,不是长辈对于听话晚辈的喜欢。就算我的身体是残缺的,但我想要的是爱情啊……”
——是的,伤口。
——衣衫上的确有飞溅的血渍,但渐渐扩大的血花却是从衣服内部渗出的。从之前就萦绕在鼻尖的那阵馥郁香气,来自于他的血液。
很明显,兰戎受伤了。
花知婉因为震惊愣是呆住了几秒,错过了最佳的询问机会。
——起先觉得打断表白不浪漫,她就选择默默倾听,谁知道兰戎表白表白,就突然自顾自地黑化了。然后,这个伤口,又是怎么回事啊?
——她以为兰戎对她的事不了解,到头来却是她对他的情况、想法一无所知。
“要怎么做,你才会留在我身边呢?要怎么做,婉婉才会看见我呢?”
兰戎把牙齿咬得嘎吱作响,像是要把她的名字嚼碎了咽下去。
他不仅是身体受伤了,他看上去连精神都不太正常。
“幸好,你给了我灵感。不久前,我终于想到了。”
他情绪兴奋地说道。
充斥着阴郁之色的双眼瞥向之前“没收”的电脑,修长苍白的手指抚过黑色的外壳。
接着,他将它竖着拎了起来。
“卧槽!卧槽!!这个不行!!”
猛地意识到他要做什么,花知婉紧张地跳起来,压住他的肩膀,想要抢回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