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那体格比别的野马整整大了一圈的野马王之后,叶穹就感觉还是有机会的。
尤其是,那匹强壮了很多的野马,一看就是公马,下腹位置的生理体征非常的明显,周围几匹漂亮的野马一看就是母的,每一匹都时不时的蹭一蹭那匹公马。
看样子,中间被围着的那一匹,毫无疑问,就是这一群野马中的马王了。
周围都是它的妃子,过着美滋滋的小日子。
马中靓仔,实至名归。
如果能够把它抓到驯服了,那就有机会把这一大群野马直接给带回部落。
部落现在最缺的就是运输能力了,现在负责拉运粘性土和石料的,都是雪域魔狼和人力,商队的那几匹马,根本就不够用的。
雪域魔狼用来代步还行,让它们拉东西,叶穹每次看到这玩意儿拉货,就想到了自己上一世曾经养过的一种宠物,那玩意儿属于犬系,有个绰号叫二哈。
是真的不行……
人类可以驯服雪域魔狼来骑乘或者战斗,但是想让这玩意儿干体力活儿,它们是会罢工的,多少有点不太尊重它们,侵犯了它们魔狼的尊严。
客观的讲,它们也没那个耐力。
虽然想好了对策,但是执行起来就比较困难了,野马的脾气都非常暴躁的,而且度也非常快。
叶穹看了看这会儿正坐在地上,抱着肉干猛啃的呆呆,盘算了一下呆呆和那匹野马王的度。
估计差不多。
这是他在野外第一次遇见野马,也或许是唐颖带来的好运,野马能跑多快,叶穹只能暂时根据自己的记忆来做一个初步的判断。
雪域魔狼跑起来以后的平均度,大概在六十码左右,被人类骑乘的话,要下降很多,十公里的均大概四十。
呆呆短时间内猛冲的度可以达到8o,以这种度,维持的时间大概二十分钟,如果保持6o码的度,呆呆就算驮着叶穹,也能轻松的跑一个小时。
那一匹野马王,叶穹估算了一下,它的度大概七十左右,十分钟之内,距离合适的话,呆呆可以追上它。
至于能不能降服它,那就是叶穹的事情了。
野马是桀骜不驯的,野马王的脾气肯定也非常暴躁,叶穹想杀了它其实很简单,但是想要征服一匹野马王,难度就很大了。
很多野马脾气一旦上来了,宁愿自杀也不愿意被人骑乘的。
不过一旦野马认了主,那就会追随一生,不离不弃。
看着远处的野马群,叶穹现在就在盘算着,是直接现在骑着呆呆就追上去,还是想办法把野马群引过来,然后自己突然出动,先把野马王控制住,接着再想办法驯服。
野马群的距离,大概有五百米左右,虽然看上去并不远,但是如果现在直接冲上去,它们直接跑路的话,估计要累死呆呆才能追的上。
马的耐力是非常好的,硬追的话,叶穹的把握不是太大,况且这边的视野非常开阔,并没有什么东西遮掩,叶穹这边一旦追上去,受惊的野马群肯定撒丫子就跑。
如果有办法绕到它们后面,从后面追击,叶穹在这边守株待兔的话,确实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叶穹看了看唐颖说道:“来吧,交给你一个任务,咱们来一个包抄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