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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争相发歌(第3页)

这歌实在是太厉害。

听到最后,他浑身的热血都被调动了起来。

这歌就让他想到了自己年轻的时候。

怀揣着很多的梦想。

那会儿心比天高,总是觉得自己什么都很厉害。

后面长大了之后,逐渐被磨平了棱角。

他渐渐已经丢失了年少时候热血的那个自己。

现在已经听到这歌的时候,恨不得把自己年少时候那七八十个梦想全都完成。

一可以调动情绪的歌曲,怎么能不被称为优秀呢?

于是听完一遍再重复第二遍的时候,余乐看了一下演唱者。

不认识。

但是编曲和作者……

秦苏!

娱乐圈除了那人,还有谁叫这个名字?

想着他去查了一下这个歌手。

现林竹跟秦苏都是会唱你就来这个比赛的选手。

看来这歌是林竹在秦苏那里约的。

这种事情在娱乐圈并不少见。

毕竟有的歌手可能只是占据了嗓音好的这一部分条件,实际上创作能力不是很好。

所以现在的娱乐圈就分为作曲人、作词人、演唱者。

地位的话前两个对等,后面这个演唱者就稍微次了一点。

也有凌驾于三个人之上的。

那就是像秦苏这样自己编曲,自己作词自己演唱的原创歌手。

不过,在这个文娱荒漠的时代,天才并不常见。

余乐果断把这歌也转到了自己的动态上面去。

他的粉丝看见之后,直接点进去听。

而在此之前,也不乏有那些听歌喜欢从榜单后面往前听的人。

金文就是其中一个。

他原本是一个游戏设计师。

后面自己出来单干了。

事业一开始的时候还是很成功的,可是管理公司,一个小小的失误就会让他失去很多东西。

这一次就是这样。

因为他决策上的犹豫。

其他的公司已经抢占先机。

他败了。

公司的人走的走散的散,金文看着人去楼空的场地,头一回产生了迷茫的情绪。

他突然不知道自己坚持自己做生意,到底是不是一件对的事情。

而正当他坐在自己的办公楼里借酒消愁的时候,底下的商业街突然放弃了最初的梦想这歌。

听完一整歌,他眼睛里面迸出了亮光。

楼下的人或许是觉得这歌好听,又重复的放了一遍。

听完两遍的金文,突然就觉得自己找回了从头再来的勇气。

他看着手边的酒,毫不犹豫的把它丢弃。

金文想,他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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