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尔莎目光闪躲,她是跟踪司徒珩来的。
司徒珩在祁连山见到她,有些不悦。
但她一个女子,也不好将她一个人扔在山上,只好将她带上。
她知道今日是躲不过去了,便将她的事说了。
“其实我不是什么巴纳雅,而是羌族的三公主库里巴尔莎。
我从小力大无穷,且夜里与人对视,可让人陷入沉睡。
这是羌族皇室特有的能力,百年难出一个。
于是成为羌国各势力争夺的对象。
我的父皇被人下毒身体孱弱,为保护我,将她送出皇庭。
结果遇到追杀,好在我逃往康朝,被你们救下。
当初我缠着师父学医,也是希望学好医术回去救父皇。
这次听闻羌国出兵康朝,我担心父皇出事,便想跟着你们,想办法回到羌国。”
巴尔莎哭红了眼,“王爷,我父皇这几年身子弱,出兵羌国更是有心无力,定是我那几个王叔的主意,他们想从康朝得到好处,然后便可以羌国的勇士自居,让我父皇退位。
王爷,我的父皇爱好和平,只要我回去救好父皇,王叔们一定不敢再造次。”
“所以,你现在的意思是要回羌国?”宫玺冷静问。
“嗯,王爷放心,只要治好父皇,我会劝说父皇,让羌国退兵。”
巴尔莎对她父皇还是很了解的,所以敢做这个保证。
他父皇爱民如子,无论是臣子还是百姓,都十分拥戴他。
她那几个王叔这才不敢做得太绝,直接要了她父皇的命。
宫玺想到司徒煊赫出去京都前,给了他一个锦囊。
上面写着,若徒孙要走,答应她,还让司徒珩跟着她。
宫玺眼角余光瞥了一眼司徒珩,点头应允。
“好,我让你走。”
司徒珩听后,心下沉,眼里闪过一丝失落的情绪。
想到先前与狼群搏斗,他差点被狼王咬伤,好在巴尔莎及时出现,一拳将狼王揍飞,救了他。
之前在王府,他虽然处处嫌弃她。
她却始终热情如火地追着他。
她虽然笨手笨脚的,但为了照顾他的饮食起居,她努力学习一切生活琐事。
原来她以前是养尊处优的公主。
为了他,却愿意放下身段,给他洗衣做饭。
他以为自己是很厌烦巴尔莎的,现在猛然听见她跟出来,是为了回家,他的心没由来的像被针扎了一下。
就在司徒珩胡思乱想时,却听见宫玺说:“司徒珩,公主独自回国不安全,你负责将她护送回去。”
巴尔莎惊喜:“真的吗?太好了。”
羌族的规矩,女子要嫁给第一个看见她真容之人。
起初她追着司徒珩跑,一是为了这个规矩,二是为了学医。
随着三年多的时间相处下来,她对司徒珩已经有了男女之情。
为了躲追杀她之人,她不敢出王府。
而司徒珩为了离她远远的,每次出府他都兴高采烈。
即便这样,她也无法控制自己的心,总想要去靠近。
以前她一人留在王府,还有盼头,盼着司徒珩回府。
本以为这次回去,就再也见不到他了,听到宫玺的安排,巴尔莎心里欢欣雀跃。
反观司徒珩,他听了宫玺的话,先是眼睛亮了亮,又很快暗下来。
“不行,现在羌国和康朝还在打仗,我必须留下来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