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很快由报考哪所大学转换为婚礼上的分工和合作,好像明天就是婚礼一样,在座的都积极踊跃参与,连没有膝盖高的小孩子都吵着要做花童,一个个热情得不得了。
对于她们这些天马行空般的聊天,我早就领教若干次,反驳不了也制止不了,索性当没听着就完了。所以,尽管大家讨论得热火朝天,我却只专心对付碗里堆尖儿的大虾仁儿。
在我心里,喜欢魏清风是一回事儿,但结婚什么的都很遥远,现在就讨论还为时过早。再者说,我们的婚礼总要我们自己做回主吧,不能什么事儿都被包办对不对,我也得有人权。
那个要嫁就嫁魏清风的念头不是说着玩儿的,我和他的婚礼,一定要可着我和他的心思来筹备才最好。
然而,这只是我一个人的想法。
那时的我还小,从来没想过,其实爱情是两个人的事,要不怎么叫两情相悦呢。
当我明白的时候,已经为情所伤,那颗年少时真诚的心上伤口纵横、鲜血淋漓。
那天的魏清风很出乎我的意料,可以说令我极为震惊。
他用他的伤和血逼着我放弃对他的喜欢。
正在吃饭的他毫无预兆的猛然起身,用力过猛,椅子腿在地上滑了长长的一条后咣的一声倒在地上,声音难听得碜牙。
我本来吃得专心,被他突然的举动吓了一跳,下意识的转过头去看他,嘴里还含着半截虾肉。
那样的魏清风我从没见到过。
他怒容满面的站着,瘦高的身躯微微抖,眼睛里喷着愤怒的火焰,一副受了天大的委屈气得不行的样子。
“都是你,整天跟着我,说也不行,骂也不行,赖皮赖脸。我告诉你以后你离我远点,不许再跟着我。”
我怎么也想不到他会说出这句话,傻傻的愣住了,半截虾肉掉在地上,无声无息,浑身的血液刹时涌到头部,耳朵里嗡嗡的响,脸像着火了一样烫。
他这话说得很重,与当众指责我是一只不要脸的舔狗没什么分别。
眼泪猛地涌上来,喉咙好像被什么哽住,噎得生疼。
清风,我做错什么了,要你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羞辱我?我不过是喜欢你,想要和你在一起,难道喜欢你是我的罪吗?还是说,被我喜欢,于你来说,其实是令你厌恶不已的耻辱?
你可以不喜欢我,可以不想理我,那你应该在合适的时机和我说清楚,而不是一边纵容着我的自以为是,又一边把我说得像条赖狗一样一文不值。
我真的没有那么赖皮赖脸,只是喜欢你而已。
清风,你这是你用的方式逼着我放弃对你的喜欢吗?你好残忍!
由于篇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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