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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迟早得挂(第1页)

“我杀死了一头羚羊。”

看着地上那头被石矛刺了三次,才最终杀死的羚羊,胃甲满脸兴奋地说道。

“我杀死了两头。”

石臼也是一脸兴奋地报出自己的战果。

“我也杀死了两头。”

“刚才我刺伤的那头羚羊跑掉了,不然也能杀死两头。”

……

其他人也都在纷纷汇报着自己的战果,有充满兴奋,也有饱含懊悔。

毕竟,对于一名战士来说,猎物便是他们实力的象征。

“才两头而已,有什么好得意的,这次我猎杀了四头。”

锋也得意洋洋地开口,同时还不忘小小地鄙视了一下其他人。

在他四周的地上,一共躺着四头羚羊,甚至其中有一头还没彻底死去,身体还在不停地抽搐着。

而在锋的脸上,因为先前的近距离猎杀,也被喷溅了不少羚羊的鲜血,让他整个人看起来都杀气十足。

“你有什么好得意的,林洛也同样猎杀了四头。”

看着满脸炫耀表情的锋,胃甲撇撇嘴巴出言说道。

这次,算上最开始被石矛刺伤,后来被踩踏而死的那头羚羊,林洛也同样杀死了四头羚羊。

“林洛能杀死四头羚羊,那是因为他有一把杂血凶兽的兽骨武器。”

听到胃甲的话,锋瞥了一眼林洛,同样撇嘴道:“如果我也有一把的话,能杀得比他更多。”

“你的胳膊没事吧?”

对于锋这明显的不服气,林洛却并没有在意,而是看向了他的右臂。

在锋的右臂上,有一道被羚羊细长尖角刺出的伤口,现在还在往外流着血。

“没事,小伤而已。”

锋一脸故作轻松的摇了摇头。

“赶紧处理一下吧!”

林洛无奈地朝他说了一句,同时也在心里评价了一句:疯子!

对于锋的话,林洛他并不否认,这次之所以能猎杀到四头羚羊,的确是要归功于杂血凶兽的兽骨武器。

因为相对于其他人用石矛捅刺好几下才能杀死一头羚羊来说,他只需要一刀就能让羚羊丧失行动力,甚至是直接死亡。

但锋却不同,他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杀死四头羚羊,完全是靠着他那股不要命的疯狂拼劲。

在投掷出石矛,快杀死一头羚羊后,锋就果断放弃了使用石矛,而是紧握着石质匕直接冲上去与羚羊展开了近身肉搏。

甚至,那头还在地上抽搐的羚羊,是他直接赤手空拳一拳打在了脑袋上,让它直接倒地变得奄奄一息。

像他这样的搏杀,是之前狩猎队老队员们猎杀野牛群时,所使用的方式。

直接将石矛当做标枪远距离投掷,然后再近身去与猎物展开肉搏。

不过不同的是,老队员们拥有着丰富的战斗技巧,而锋则全凭着一股不要命的莽劲。

他的右臂受伤,便是最好的证明。

也实在是这次狩猎的对象是体型较小,胆子也很小的羚羊,要是换做体型是羚羊的三、四倍,性情又很凶猛的野牛的话,恐怕锋现在已经躺在地上成为一具尸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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