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
梅縣令一拍驚堂木,「此案清楚明了,本官按朝廷刑律,判犯陳二狗杖四十,刑五年。從犯張麻子杖三十,刑三年!」
陳二狗與張麻子跪地磕頭,心下都鬆了口氣。
好歹不是去流放,自己小命算保住了。不過做幾年牢,到時候回鄉一樣種田過日子。
姜三郎氣的捏緊手掌,櫻寶見狀趕緊拉住老爹的手,沖他搖頭。
韓氏姐妹面露喜色,口稱青天大官人,給縣令叩頭謝恩。
梅縣令拿出官印,在判決書上蓋戳,又讓林主薄寫了判決通告,貼到縣衙外頭公示牆上。
韓菊娘忽然道:「大官人,民婦還有一事要稟告。」
梅縣令心情好,准許她說話。
韓菊娘道:「實不相瞞,這姜三郎家的女娃娃其實是民婦的親生孩子,他姜家一直霸著不肯歸還,還請明府大官人給民婦做主,讓那孩兒歸還我家。」
姜三郎一聽怒不可遏,就要衝上前揍人。
櫻寶連忙扯住老爹,讓他別激動,對韓氏道:「我才不是你孩子,我看你是賊心不死,還想把我拐走賣掉吧?」
周圍衙役見雙方劍拔弩張,似乎要打起來,猛地一杵殺威棒,齊聲低吼:「威武~」
梅縣令也將驚堂木一拍,臉色沉了沉,但耐不住心裡好奇,問:「還有此等事?韓氏你說說怎麼回事。」
韓菊娘朝梅縣令福個禮,說:「民婦三年前生了一個孩兒,只因她生來體弱,早早沒了氣息,我婆母認為她死了,便將她丟棄,可後來被姜三郎撿了去……」
梅縣令一聽就大概知道下文,擺擺手:「此事與本案無關,你們若有什麼糾葛,等下一任縣令上任再來申訴便是。退堂!」
姜三郎怒火中燒,但也知道不能在公堂發作,抱起櫻寶就走。
經過韓氏姐妹身旁時冷笑一聲。
櫻寶趴在老爹肩頭,沖韓氏道:「我才不是你孩子,壞女人!你的孩子早被你害死了!你還是去地府找她吧。」
韓氏面色一僵。
小韓氏對大姐這番操作也很不滿,拉過她低聲呵斥,「你剛才胡說什麼?這時候怎麼能說出這種話?」
若不是這位縣令想著儘早結案,這個蠢貨是不是想將自己拉下水?
「以後再不可提起這件事!那孩子不是你的,就不要節外生枝!」小韓氏怒道。
韓氏垂下頭,低低應一聲,心裡卻是不甘心。
「還有,這次我家為了你花了不少銀子,回頭就將錢還來。」小韓氏一臉嫌棄地看向大姐:「一共二百兩,年前必須還我。」
韓氏驚叫:「什麼?怎麼要這麼多,我哪裡有二百兩銀。」
「你小聲點!」
小韓氏快步出了公堂,來到自家騾車前,轉身對跟來的韓氏道:「你當只打點一個人麼?這點錢哪裡多了?我不管你有沒有錢,這筆銀子非給不可,你沒有,就去跟姐夫要,再不濟跟你公婆要也行。」
「還有,以後不許再提那孩子的事,倘若出什麼岔子,誰也救不了你。」小韓氏說罷,自顧自上了騾車,徑直催促僕人趕車離開。
韓氏呆愣當場,左右看了看,見姜家人正朝她這邊看來,嚇得一激靈,趕緊跑去找丈夫陳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