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驚堂木,「帶仵作前來驗傷!」
沒一會兒,仵作上堂給姜三郎驗傷。
驗完後道:「稟曹官人,此人傷勢是傷,傷口為鈍器所刺,皮肉外翻,未傷及骨頭,似乎是竹箭或木刺留下的傷口。」
曹參聞言皺起眉,揮退仵作,轉頭問陳光祿,「你怎麼說?」畫蛇添足說的就是這蠢東西吧。
陳光祿一口否認,「我沒有做過。」
宋文余立刻上前道:「曹官人不妨將昨晚當值的牢頭叫來問話,陳都頭到底去沒去縣衙大牢一問便知。而且那牢里還關著其他犯人吧,再不行問問他們也行。」
陳光祿若想人不知,除非買通縣衙大牢所有牢頭,還有牢房裡被關押的所有犯人。
若他做不到,他私下做的那些事根本瞞不住,也不是誰都買陳光祿的帳。
曹參不想讓這案子牽涉的人太多,避開宋文余的問題,轉而問姜三郎:「被告姜三郎,既然你覺得自己無罪,那你可有人證?」
姜三郎:「官人想要什麼人證?」
「可以證明你那日不在場的證人證據。」
「有。那日公堂結案後我便與就帶著家人出了縣城,當晚就回到河工工地,這些我家人可以作證,我的工友也可以作證。」
他預料到會有這一天,早早跟好幾個本村工友都打了招呼,自然不怕官府查問。
韓氏上前:「你說謊,那日潛入陳家行兇的歹人雖蒙面,但他身形錯不了,就是你姜三郎,官人,你可要為咱們做主啊。」
宋文余說:「這只是你一面之詞,全是猜測罷了,而且你們既然覺得就是姜三郎所為,為何不當場抓住他?你陳家可是有好幾個人吶,姜三郎又不是三頭六臂,也不是江湖高手,獨自一人能打得過你們四五個?」
「當時咱們並沒有在一起,我與夫君在家好好的,忽然就進來一人對我們暴打…」韓氏委屈道:「我與夫君根本沒反應過來。」
陳光祿:「確實,他力氣奇大無比,尋常人根本不是他對手。」
「對,他一直捶打我頭臉,我們根本沒有還手之力。」陳昌平道。
宋文余笑了笑,轉而問陳光祿:「要說陳昌平打不過倒也罷了,他一個文弱書生,又沒與人打過架,可陳都頭你可是縣衙數一數二的高手啊,為何打不過一個莊稼漢?還是說姜三郎有拳腳功夫,或另有幫手?」
陳光祿臉色不好看。
他確實打不過,即便抽出匕也無法抵禦那男人的拳頭。
自己明明用匕刺中了他,可那人像不知疼一般,一腳踹斷他的小腿骨。
如今他的一條腿已經算廢了,估計都頭的職位也要丟掉,怎不讓他驚怒氣急。
沒了都頭職位,以後誰還怕他?
往年自己可沒少幫曹縣尉做事得罪人,一旦自己被曹縣尉捨棄,相信自家以後的日子不會好過。
「他當然有幫手!」陳光祿腦子一懵就高聲叫道:「那天就是他三兄弟一起行兇的!」
誰不知道姜家有兄弟三個,若他們一起作案也不是不可能。
畢竟自己當時被套了麻袋,沒看到其他人也很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