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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名字第25章(第2页)

忙活了许久,才把所有的粉条全部捞完,晾了满满一院子。

梁歆甜留了一些粉,迫不及待的开始煮酸辣粉尝尝。

赵丽华看着满院子的粉条,别提多高兴了,她没想到红薯粉还能做成这种方便保存的食品,跟挂面差不多,吃起来更筋道,还不容易煮烂。

也是源于时代,知识并不相通,手艺传播途径少,太过闭塞,这个地方的人都不懂得做红薯粉条。

种红薯,也只是因为它很高产,人和牲畜都能吃,喂猪的居多。

赵丽华心里又开始遗憾,当时没有坚持让甜甜读书,她脑瓜子这么灵活,可惜了。

梁歆甜按照自己上一世的配方,调了酸辣粉的汤底,每个碗里盛上满满的酸辣粉,还有一撮小青菜。

一家四口围在厨房里,就着昏暗的煤油灯,尝了一口,一时间惊为天人。

麻、辣、鲜、香、酸。

各种味道很好的中和在一起,组成一种奇异的香味,光闻着就想流口水,尝一口更是劲道弹牙,很有嚼劲。

又烫又辣,偏偏还越吃越想吃。

干完满满一碗粉,连汤都喝了个干净。

十月份的天,四人竟然大汗淋漓,吃的极为畅快。

其实这酸辣粉还算不上正宗,还缺了一些调味料,和配菜。

里面还能加豆芽,金针菇,豆腐皮,海带丝,酸菜,花生碎,香菜等。

但对于第一次品尝的三人而言,已然非常美味了。

而它竟然是最普通的红薯做出来的。

第41章:抢生意

陈伯骞回京市已经好几天了,本以为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就会忘记梁歆甜。

没想到却是魂牵梦绕,夜夜入梦。

陈伯骞人生中第一次经历了早上起来洗被单的尴尬情况。

也是第一次尝到了对一个人牵肠挂肚的滋味。

吃饭的时候会想她吃了没有,睡觉的时候会想她睡了没有。

甚至在路上遇到卖糖葫芦的人都会条件反射的多看两眼,多希望那个人是她,就好了。

刘海说,他是对梁歆见色起意,但是他自己清楚,以往对自己献殷勤的女人也不在少数,那些女人各有各的美。

他不是一个特别在意皮相的人。

梁歆甜固然很美,但是吸引他的,绝对不只是美丽的外表。

可能是因为她眼睛里的倔强和坚韧,让他想起了自己的从前,他们之间有相同的磁场。

纵然陈伯骞心乱如麻,却只能暗暗把这份喜欢放在心里。

因为刘海说的对,他们之间的差距太大,他不能为了自己的快乐,任性的把她带到自己所处的复杂环境里,她应该拥有更简单幸福的生活。

活了二十年,任性了二十年,这还是他第一次设身处地的去为一个人着想。

-

京市某高干大院里。

“老姐姐,我真是又痛又悔啊!当初不该为了所谓的门当户对,撮合言军和秀玲在一起。

他俩倒是一拍两散各生欢喜,就是苦了我的小骞。

他那个后妈心肠坏透了,上次小骞被开除军籍的事情,肯定就是因为她在后面搞鬼。

偏偏言军还护着她,我怎么生了这么一个痴情种的糊涂蛋儿子!”阮书珍(陈伯骞的奶奶)拉着好闺蜜的手说道。

“好歹小骞还有你和他爷爷照顾着,总不会差到哪里去,再过两年,成家立业也就好多了。”贺梅劝解道,人家的家务事,她也不好多做评判。

“你们家昕怡刚出生洗三的时候,我们还开玩笑说给两个孩子定个娃娃亲。

现在小骞倒是配不上昕怡了,丫头现在是大学生,我们小骞高不成低不就的,这么晃荡着。”

说到成家立业,阮书珍心里冒出一个想法来,也许小骞成家以后,性子就能沉稳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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