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给你们的,我秦峰绝不吝啬!”
“队长,刀山火海,我愿誓死相随!”
一什什长,毛汉站了出来。
“我也愿意!”
二什什长,丁富贵也露出一口大黄牙,咧着嘴,站了出来。
他们两个,都是秦峰微末之时仅存的两位同营袍泽,很清楚这位队长是个什么样的性格和为人。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反正现在积攒的财富和军功,足够家中父母老有所依,甚至能惠及兄弟侄儿。
无非就是马革裹尸而已,没什么好可惜的。
若能杀到最后。
他们相信秦峰,会给他们一个泼天的富贵。
“我也愿意!”
“我愿意!”
受到二人影响,有人走了上前。
但也有人,选择了默默地转身离开。
他们明白,自己错过了一个飞黄腾达的机会。
可这个机会,太渺茫了。
若是一无所有,他们愿意拼一把。
可眼下,他们有二百多两银子,有四个犬戎族女人。
银子,现在没处花。
犬戎族女人们,都被集中起来疗伤,他们顶多去看望一下,碰都没敢多碰。
若是战死,实在太亏。
不到一刻钟,九十五位将士,便做出了抉择。
有五十六人,咬牙选择了继续追随秦峰。
其余的三十九人,则选择了默默离开。
其中,包括了五位什长。
这结果,让秦峰有些惊喜。
他知道,镇北军中的士卒,都是没有妻儿的光棍,必然有人愿意豁出一切,跟着他的脚步,踏着茫茫白骨,在尸山血海中搏一场富贵荣华。
但比例能够达到将近六成,还是出了他的预期。
而这五十六人,才是他真正掌握在手的势力。
是他兵锋所指,纵使刀山火海,也绝对服从命令的部下。
经过这一轮的筛选,他的旗帜,也将注入勇悍无畏这个不可磨灭的灵魂。
未来,愿意站在他旗下的将士,都将具备这个灵魂。
“所有人,上马!”
秦峰不再浪费时间。
五十六位将士,皆翻身上马。
“出!”
秦峰一拉缰绳,纵马朝着前军飞驰。
五十六位将士,一人两马,紧跟其后。
劲风呼啸,衣甲猎猎。
马蹄阵阵,铮铮铁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