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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林少我能跟你一起回酒店吗(第3页)

魔都的总统套房,一晚上都得上万!

都够她吹嘘好久了!

有钱,林逍是真的有钱。

姜琳琳出身普通家庭,她不是魔都人。

在魔都上大学之前,她觉得自己家庭还挺好的,有房有车,吃喝富足。

但是来到像是魔都这种大城市之后。

她看着周围的同学,她才意识到什么叫做贫富差距。

别人买衣服,口红都是几千上万。

自己用着廉价的化妆品,去地摊买衣服都得疯狂搞价。

别人还会很多特长,钢琴、小提琴、唱歌、跳舞,家里还个个很有资源。

毕业之后,她们根本不愁找工作,因为家里已经给她们安排了适合的工作。

班里面有些人家,甚至光靠在魔都地界收房租就一个月就能赚她好几年的工资。

而她呢,毕业就意味着失业。

前途一片迷茫。

魔都这个城市,如果你只有月薪四五千,就算是生存都勉为其难。

像是纸醉金迷什么的,跟她这种普通人完全没关系。

她只能返回她那小镇,在小镇上找个稳定的工作,然后在小镇上相亲,谈恋爱,结婚。

但是,见过了繁华,她又怎甘心回到那种老龄化极为严重的穷乡僻壤?

这彻底击碎了姜琳琳内心的一些美好幻想。

这个时代,努力没有,不了财,只能或者。

有些人,一出手就在罗马,而自己,一出生就是牛马。

看到以前很多不如自己的同学,都靠谈着有钱的男朋友,过得比自己好太多。

于是乎,姜琳琳也开始学会化妆,学会了让自己时刻保持美丽和性感。

来让有钱人看上自己。

可到目前,根本没有成功过。

哦不,马大海算是一个,不过这种人,她打心底抵触,恨不得赶紧远离。

她根本不喜欢,只是因为不能得罪,才生了酒吧的事件。

幸好有林逍出手。

对方不仅各方面都碾压马大海,更关键的是,他年轻帅气,背后的势力,是她根本想都不敢想一下的。

魔都市市长,江天平都对人家那态度。

已经彻底将她的认知给刷新了!

她从来没见过一个阔少,有钱有权,还能受到那么大的人物尊敬。

所以,她已经下定决心。

一定要拿下林逍。

如果真能拿下对方,她就不用每天奔波生计,也能每天秀各种包包,奢侈的下午茶。

当天晚上,她洗完澡后,根本没有穿一件内衣,而是直接换上浴袍,敲响了林逍的门。

“林少?有空吗?我能进去坐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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