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阙还是第一次听见沈沂用这么肃清的语调说话,即使隔着手机,也冷得他打了个寒颤。
而沈沂已经准备结束对话,“没事儿就先挂了。”
“等等。”程阙喊住他。
沈沂单手插兜,目测前面还有三十多号人在排队,极考验耐心的一件事。
程阙在电话里一顿输出:“那谁回来了,班里打算办同学聚会,这周日晚上在博乐居吃饭。你去不去?”
沈沂闻言眉头微皱,不带任何感情地评价了句:“她还是一如既往。”
喜欢热闹,一头就往人堆里扎,不管什么时候都不会让场子冷下来。
“她这人就这样儿。”程阙呷着笑:“你又不是不知道。到底去不去?”
“再说。”沈沂说:“还不确定会不会加班。”
“不是吧?”程阙震惊:“沂哥你才刚入职就加班?”
“接了个案子,当事人比较急。”沈沂说。
程阙自然反问:“找你的哪个不急?”
沈沂:“……”
“我这边儿反正是收到嘱托,让我一定把你带过去,她好和你道个谢。”程阙露了底牌,“你要是不愿意去,她肯定又东想西想的,况且你们之前不是见过了么?你都舍身救她了,怎么还不把她从黑名单里放出来?到底多大点儿事啊,值得闹这么久?”
程阙无法理解:“不知道的还真当你俩谈了一段又分开的呢。”
沈沂:“……没。”
“我当然知道没有。”程阙漫不经心地笑:“当初不是我喜欢她来着么?”
沈沂:“……”
两人说的人是顾朝夕。
三人上同一所高中,同一个班,沈沂常年第一,而她稳居第二。
她和沈沂坐过一年的同桌,也和程阙坐过一年的同桌。
顾朝夕性格开朗,大大咧咧,和男生们混在一起也没谁觉得她是女生。
那会儿她常年把校服外套系在校服裙上,混迹在篮球场中,手臂一扬,就能投一个完美的三分球,大家总调侃着喊她“夕哥”。
不过高三那年她收心好好学习,蓄了长发,校服外套也正正经经地穿在身上,站在国旗底下演讲,一下就成了学校里众多男生的白月光,也成了他们高中的“校花”。
也不知道是哪个好事者闲来无事举办的“赏美大赛”,在那个贴吧正火的年代,他和顾朝夕荣登“校草”和“校花”排行榜第一。
只是大家依旧喊她“夕哥”。
因为学习,顾朝夕和沈沂走得近,但因为玩,顾朝夕又能和程阙聊到一起去。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变成了三人组。
吃饭一块儿,玩游戏也一块儿。
隔很久以后想起来,这一切似乎都无迹可寻。
顾朝夕就是很悄无声息地融进了他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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