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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节(第2页)

于婆婆一听她跟乔云捣鼓出来的那个什么蘑菇还真能卖钱,当时只顾得上吃惊了,也没有去追问卖得的钱的下落。杨梅做下那么大件事,乔云和四毛都不敢提,自然是不会穿帮的。

杨梅瞅准了时机,就开始劝说杨珍秀上城里开铺子去。

“去城里开铺子?”杨梅的话音刚落,屋子里就同时响起了三声不同程度的惊呼!

这对于杨老倌这样的土里刨食差不多快一辈子的老农民来说,不亚于天方夜谭,于婆婆就更不必说了,上回上县人民医院治腿那是人生中第一次上县城。

杨珍秀没有那么吃惊,但这个念头平时还是想都没敢想过。

杨梅便耐着性子,把刘爱英取得了临水县第一张工商营业执照的事添油加醋的说了。旁的人或许没有说服力,但刘爱英是怎么走过来的,杨老倌、于婆婆那是一清二楚。

杨梅只管把什么都往刘爱英身上推就好。

杨珍秀跟郑建峰好的那会儿,小两口没少往县城里去,对于上县城做生意也并非不能接受。只是一时被‘投机倒把’这样的罪名给吓着了,一时转不过弯来而已。

现在果真是能做生意了,而且有刘爱英这个榜样在前。杨珍秀的心明显有所松动。

四毛很会看眼色,在接到杨梅的示意之后,果断的开始游说,“姑,你手艺那么好,去城里做衣服卖肯定是没问题的。而且我马上就要升高中了,万一考到县城里去,咱俩也有个照应不是?”

杨梅感激的看了四毛一眼,他这个牺牲蛮大的。

要知道从红星初中能考入县一中的孩子,历来没有任何一届超过过三人!四毛立下这么大的目标,可有得拼命了,万一考不中,那可是会被人笑话的。

其实四毛的这话,是说给杨老倌和于婆婆听的。

四毛向来是个聪明的孩子,擒贼还先擒王呢。能影响杨珍秀的主要人物是于婆婆和杨老倌,只要把这两个人给说服了,余下的事也就好办了。

“再说了你种田地又不是长项,又累又少挣钱。咱们家梅儿那么聪明,往后也会上县一中,姑你不得先给她创造一个好条件啊?”

杨梅刚刚还望着四毛笑得开心,立马他就把矛头转向她了。这是要把她也拖下水?

“嗯,就是呢,妈你先去试试,生意还过得去咱们就留在城里,那铺面刘姨都帮咱找好了,托了熟人老费事呢,地方好还不用花多少钱。妈你知道吗,城里人可不像咱们村子里闲人那么多,那里每个人都忙,都没人闲嚼舌根的,住在那里耳根子都安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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