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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第2页)

哟,南京城啊,这座城市他认识诶!他爹妈在这里上大学诶!

他是第一个给作者南京留言的读者,即使他从来没有回复过。温向华觉得,可能是他留的评论都太无聊了,无一例外的,“大大加油!”

除了一条,他刚到南京这座城市的时候,他在留言区相当激动地说着:南京大大,我今天搬到南京了!……

这条评论是如此的刺眼。

就在刚才,孙如许突然对他说,温向华,我们还是不要在一起的好。

为什么?(温向华)

^_^(孙如许)

孙如许你说话啊(温向华)

人呢?!喂喂,今天是愚人节对吗?(温向华)

他拨打了电话,得到的提示却是此账户不存在。

他像以前那样跑到了孙如许家楼下。楼下不行,就跑人家门前。

可惜叫破嗓子也没人搭理,最后还被物业撵了出去。

温向华迄今也想不明白,这到底是为啥啊。

他干了什么对不起别人的事情吗?为什么突然完了呢?

他还想,过一辈子呢,今年春节说不定都能带回去见爸妈了呢……

这到底是为啥呢。

为啥呢。

为啥,

啥。

一直到温向华坐到电脑面前发了十几分钟呆,他还是想不出为啥来。

可是,好想哭啊。

“南京大大我失恋了今天你双更好不好QAQ!!!”

本来是随手打的一句话,可是温向华却没想到这会变成现实。

不知是在茫茫的留言海里发现了这条评论还是怎么回事,南京在那一天,果真是双更了。

不知道怎么的,温向华霎时间就哭了。

他突然又想起他妈说的一句话,有些感动只在不经意间。

=大家好我又是喜闻乐见的历史的真相=

李瓜瓜:哟,好稀奇,你竟然也双更了?!

周南京:不小心手滑,选择存稿的时候点到发表了。好烦,明天又要再写一章了。

李瓜瓜:哈哈哈喜闻乐见!!

#我们期待温向华永远不要知道那天的真相#

李瓜瓜从小就热爱看小说,最喜欢看的小说就是金庸的和古龙的,梁羽生的也不错。

所以,他才会到七点去当编辑,即使最开始他连七点是啥都不知道。

那时候七点已经算是网上一个比较知名的网站的,只可惜当时看网络小说的不大多,因此职工甚稀少,听说股东自己都来兼任编辑了。他今年十九岁了,去打工不算雇佣童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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