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看书

笔趣看书>摸金玦之鬼门天师(出书版) > 第9节(第2页)

第9节(第2页)

我一低头,死掉的狐狸还在面前,既不是人也不是狐狸,那又是什么东西在我们后边?而其余三个人仍未发觉,我心里边一发狠:“该死屌朝上,怕也没有用!”当即握紧手中短刀,突然转过身子,往后这么一看,见到的情形让我大吃一惊,手中短刀都快握不住了,险些掉在地上。

因为之前有所准备,哪怕见到辽代古墓中的厉鬼,我也不会吓成这样。而在我们后边的东西,竟是我在屯谷仓见过的狼军师,也就是那只狈。先前狐狸带我们钻进土沟,有十几头恶狼紧随在后,其中有这只狼军师。后来土洞子塌了,我们以为追进来的狼全被活埋了,想不到它还没死,扒土掏洞追至此处,悄无声息地进了辽代古墓。草原上狼饿急了,会掏土洞中的兔子,还会装人扮狗,这我曾经见过。

不过据说西伯利亚苍狼不敢轻易钻洞,因为它会进不会出,一旦钻进土洞,它就只能一直往前,再也退不出去了。在以往的民间传说之中,狈是狼与狐狸交合而生,一半是狐狸一半是狼,个头比狼小,又比狐狸大,有狼的贪婪凶残,也有狐狸的狡猾诡变,只是先天跛腿,狼群行动之时,须有一头巨狼背上它。狈的可怕之处在于会给狼出主意,但这一传说,至今仍未证实,我们也无从认定狼群中这只瘸狼是不是狈。而无论它是狼是狈,落了单都不足为惧。它之所以将我吓得够呛,是因为它居然和人一样,正蹲在我们几个身后,捡起我掉在地上的半支烟,一口一口地狠吸!

其余三个人见我一脸骇异,也都转过头来,看到身后的情形,皆感难以置信,也才想起老排长说过的话,原来山里真有一头会抽烟的狼,并不是他看错了!可话又说回来了,狼爪子怎么抓得起烟卷?四个人怔在原地不知所措,一时之间,阴森的古墓中鸦雀无声,竖在地上的火把忽明忽暗,双方相距不过几步,可比之前我在屯谷仓中看得清楚多了,这个怪物长得更接近于狼,灰白色长毛一缕一缕的,背上长了许多秃斑。民间传说中一半是狼一半是狐狸的狈,是否真实存在还得两说,这怎么看怎么只是一头老狼。我能看到狈的爪子捏住半根烟,一口一口往里吸,在烟头一明一暗的光亮下,眼中射出贪婪的目光,至于它的爪子如何捏得住烟卷,却完全看不真切。简直不能琢磨,这个怪物居然会和人一样抽烟!我们四个人都当过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红卫兵,但那些牛鬼蛇神,说到底还是人,真撞见深山老林里的妖怪,不可能不怕,因为我们以往所相信的一切,都在这座辽代古墓中被颠覆了。

陆军吓得手一松,将长叉掉落在地。这个响动打破了古墓中的沉寂,对面的狈猛一抬头,见到墓顶上长了黄金灵芝。它似乎识得此物,看得眼都直了,哈喇子流到了地上,还没抽完的烟头也扔了,有心去抢那黄金灵芝,却让胖子挡住了路。它双目之中凶光直射,立刻扑上前来。我忙对胖子叫了一声:“当心!”

胖子一向胆大,见对方扑了过来,他不闪不避,挥起手中铲子,往狈头上拍去。狈的后腿瘸了,前边两个爪子可好使,一只爪子拨开铲子,一只爪子抓向胖子面门。胖子没想到狈有这么一招儿,再躲可来不及了,手忙脚乱往后一闪,虽然没让狈这一爪子挠中,却让墓室中的狐狸骸骨绊了脚后跟,当场摔了个仰面朝天。我和陆军、尖果三个人,担心狈趁势扑在胖子身上,全都顾不上怕了,从斜刺里冲上去,两手抓住了狈身上的灰白长毛。对方正向前猛扑,三个人使劲往后一扯,但听“呲啦”一声,怎么也想不到,竟然连肩带背扯下一大片皮肉,更让我们想不到的是狈的前爪掉了皮肉,却是一只血淋淋的人手,五指戟张,如同剥了皮的鬼手!

四个人在明暗不定的火把光亮下见到这只手,心中无不骇异,怪不得狈可以捡起烟来抽,原来它这爪子长得和人一样!我们只这么一愣,让人拽下一大片皮肉的狈,突然发出凄厉的惨叫,那可不是狼嗥,也根本不是人声,它发狂似的窜进了墓室拱门。辽墓已经年久半塌,泥土碎石几乎将门洞埋住了,拱形门洞下仅有一道窄隙。它从中钻进去看不见路,低了头乱撞,正撞在一块崩裂的墓道石上,当场塌下几块墓砖,紧跟着整个门洞全塌了,将狈活埋在了下边。众人呆立在原地,借火把的光亮看了看手中那片皮毛,鲜血淋漓还冒着热气儿,半晌回不过神儿。

后来回想起来,在东北大兴安岭,曾有这样一个耸人听闻的传说:当年的土匪占山为王,勾党结盟,烧杀抢掠。但越是乌合之众越要规矩森严,而且干的都是刀尖儿上舔血的勾当,最恨有人扒灰倒灶出卖同伙,一旦捉住这样的,剥皮、点天灯都不解恨。什么叫“点天灯”?据说是由川湘一带的土匪发明的,在人的头顶上钻个小洞,往脑壳里倒入灯油并点燃,那滋味儿好受得了吗?还有一种点法叫“倒点人油蜡”,把人扒光衣服,用麻布包裹严实,再放进油缸里浸泡,泡得差不多了将人头朝下脚朝上绑在一根木杆上,从脚上点燃,一点一点地把人烧死。还不解恨怎么办?土匪们又发明了一种更为残酷的刑罚,将逆贼在聚义厅上扒个精光,以利刃在全身割上几十道口子,每道口子里都冒着热气,准备好刚剥下的兽皮,趁热裹在这个人全是刀口的身上,绑上三天三夜,那就再也揭不下来了,一扯就连皮带肉撕下一块。再让此人吞下哑药,并且打折双腿,使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好让后来入伙的人看。或许我们在黑山头辽代古墓中遇到的狈,就是这样一个人,几十年前有土匪给他裹上了狼皮,他命大没死,躲进深山老林之中与豺狼为伍,久而久之没了人性,几乎忘了自己是人了,看见有个半支烟,出于本能捡起来抽了几口,可见以前烟瘾不小。当然这仅仅是我们的猜测,以前在关外剿匪的东北民主联军,确实有人见过这样的事情,不过我们也无从证实。

我们四个人被狐狸带进一座辽代古墓,吃朽木上长出的树舌过活,一连在墓中躲了几天,避过了暴风雪和狼群。感念于狐狸救命之恩,没人去动长在古墓壁画上方的黄金灵芝。我们当时想得比较简单,既然狐狸死在了这里,那么让黄金灵芝给它陪葬也好。后来我们从西耳室上方的盗洞爬出去,果然是在大兴安岭黑山头。这一带山高林深,人在莽莽林海之中行走,抬起头来看不到天,所以在鄂伦春猎人口中被称为“黑山头”。四个人从山上下来,遇到了前去支援牧区的边防军骑兵,这才得以脱险。我们约定不将辽代古墓的秘密说出去,以免惹来无妄之灾!

第七章九尾妖狐

1

明知不对,少说为佳,因为说出去简单,却未必有人会信。在当时的情况下,并不是什么话都敢往外说的,万一让人扣上一顶大帽子,那可要吃不了兜着走,没必要自找麻烦。到了1968年年底,兵团撤销了屯垦三师下辖17号农场的编制,我们也离开了兵团,前往大兴安岭深处的上下黑水河屯落户插队。四个人被分在两个屯子,好在离得很近。我和胖子在上黑水河,陆军和尖果在下黑水河,下黑水河有二十来个插队的知青,而上黑水河只有我们俩。因为上黑水河屯子不大,这是个猎屯,总共住了十来户人,很少有种地的,自古以猎鹿为生,屯子里一多半是鄂伦春猎人。以前打猎的方式很多,有放鹰的鹰猎,有纵狗的犬猎,也有专门下套埋夹子的,那叫“夹皮子”,还有就是全屯猎户一齐出动进山打围的,那主要是打野猪、虎豹、熊罴之类的大兽。

1949年全国解放之后,黑水河才开始有人种地。山上没有整地,东边一块西边一块的,但是这一带的土质肥沃,只须撒上种子,尽可以任其自生自长,唯一要做的是半夜蹲在窝棚里看守庄稼,以防野兽来啃。别的还好说,貂、獾、刺猬之类,啃也啃不了多少,况且碰巧捉到一两只,以貂皮、獾油换来的钱,可比种地多得多。最要防备的就是野猪,它在地里从这头拱到那头,一趟下来一整块庄稼就全毁了。我和胖子来到上黑水河,落户在一个猎人家,当家的叫榛子爹,下边有两个女儿。榛子爹在屯子里有一块苞谷地,却仍保持着鄂伦春人的狩猎传统,经常带着姐儿俩和猎狗,去深山老林打山鸡套狐狸,我和胖子也能跟着吃点儿野味。一家子对我们两个知青照顾有加,可这屯子里根本没有要我们干的活儿,巴掌大的一块苞谷地,收成多少全看老天爷的脸色,并不会因为看守的人多了而多长出半根苞米。好在知青的口粮不从屯子里出,我们两个人仅有的任务,就是轮流蹲窝棚看守庄稼,除此之外,再也没有让我们做的事情,只要我们不在屯子里捣蛋捅娄子惹得鸡飞狗跳,榛子爹就谢天谢地了。

一晃到了转年开春,榛子爹带大姑娘进山打春围,打春围讲究打公不打母,还要赶在汛期之前,以免遇到山洪。屯子里的大多数猎户都去了,只留下二姑娘“榛子”给我们做饭。赶上地里青黄不接,你让野猪来拱它都不来,我和胖子两个人成天无所事事,闲得发慌,在这大山里面,真是想惹祸都没地方惹去,可又不能不干活儿,所谓的干活儿,也只是在窝棚里干瞪眼儿。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