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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第1页)

老胡家上下看看这个天天看见,大大咧咧,神气活现的小丫头,心里冒出一个念头,这是祖坟冒青烟,老胡家要发达了?

可惜,不是个带把的,不然,就能做个大将军。

胡博超鄙视,做将军有个毛用,功夫再好,洋枪放倒。

胡老爷大笑:“好,好,好,老胡家也算出了个牛人。”

胡博明笑:“灵珊以后长大了,多半是要做大事的,记得要照顾二叔啊。”

“滚!我家灵珊,平平安安长大,以后嫁个好人家就行,做毛个大事!”胡老太太不同意,做大事就有大风险,儿孙平安,比一切都好。

“老二,你以后要多给远志吃点猪骨头,看他那样子,连6岁的娃都打不过,真怕他以后风吹跌倒啊。”胡博超摇头叹息。

胡博明怒,麻痹!我儿子很正常,是你女儿怪力好不好!

李曼却信了,偷偷找了西洋医生给胡远志检查身体。

医生道,孩子一切正常,比同龄的孩子稍微偏瘦弱了一些,不碍事。

李曼只听见瘦弱二字,心想果然是把儿子养病了,脸就白了几分,立刻买了五斤猪骨头回家,只盼现在弥补还来的及。

……

胡博明皱着眉,道:“这种样子,只怕去不得湖北。”

胡老太太也道:“去不得,去不得。”

李曼大哭,左右为难。

临到胡博明要去湖北赴任了,胡灵嘉却病倒了,缩着身体趴在李曼的怀里,小脸烧得通红。

就这模样,要是去了湖北,一路舟车劳顿,病情加重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但之前在家讨论去向,花了太多的时日,再不出发,只怕误了行程。

把孩子留在杭州?

此去湖北,少说待个五年十年,五年十年后,现在才3岁的胡灵嘉,还能记得李曼这个当妈的?

李曼是定要和女儿在一起的。

众人劝,是十年八年见不到女儿重要,还是女儿挂在路上重要?是十年八年后再努力和女儿培养感情容易,还是和女儿坟墓上一人高的稻草培养感情容易?

大道理李曼都懂,可是心里总存着侥幸,说不定,在半路上,胡灵嘉的病就好了呢?

piu!

李曼晕了过去。

胡灵珊瞪眼:“一群白痴,废话给毛,直接拖走!”

胡博明抱着李曼犹豫道:“怎么能打人呢,有话好好说,要是半路上醒过来,闹腾着要回来见女儿,那可怎么办?”

怎么办?胡灵珊扔过一团绳子。

“懂?”

懂!你丫的上辈子一定是绑人勒索的山贼!

正文第4章朴实的杭州百姓

“看,那叶子长得真好。”几个孩子盯着细细的柳树叫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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