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团拿到了心心念念想着的白面馒头,笑得可欢了,见他爹爹和娘都没听,忙拉了拉罗云初的裤脚,“娘,吃。”
罗云初低头,看着他期待的样子,低下头,咬了一小口。
“娘,好好吃的,对不?”
罗云初觉得一入口,面粉就散散的,显然面粉的质量不是很好。嚼了嚼,淡而无味,没有嚼劲也不香,唉。没有她在现代吃的一半好吃,不过为了不伤孩子的心,她还是笑着点了点头。
“爹吃。”
宋二郎也是咬了一小口,看着罗云初叹道:“想不到才一天,饭团就和你这么亲昵了。”随即脸上露出憨厚的笑容,他是那种很传统的男人,渴望母慈子孝,渴望家和万事兴。
“爹,娘,这白面馒头没有昨晚我看到的两个那么白。”小饭团一脸纠结地说道。
此话一出,两个大人对视一眼,都微红着脸转过头。两人目光游移,都不正面回答饭团的话,权当没听到了。
“媳妇,你给我缝补衣服啊?”宋二郎这才注意到桌面上的衣物有一大半是他的。心里暖暖的,眼底热热的,他终于也有媳妇帮缝补衣裳了,不用麻烦老娘了。以前的刘氏是个秀才的女儿,如珠如宝地养大,针线一般,但身体弱,每天就念些或者写些悲春伤秋的诗文,拿笔的时间都比拿针线的时间多。李氏则成天喜欢往外跑,爱和别人扯些东家长西家短的是非,要不就是喜欢和大嫂争一些当家的大权,对他也是挺疏忽的。
被他灼热的目光看得不自在,她低声说道:“是啊,今天得空,我就翻了翻,把脱线的破洞的拿出来补补。”
“呵呵,媳妇,你真好。”
罗云初被他如此直接的赞美羞得不好意思,推了推他,“快把这些猪肉拿去厨房给大嫂整治吧。”她手脚麻利地拿出三个馒头,剩下六个让他一道拿去给大嫂,让她吃饭那会按人头分一分。
十个自已这边分到了四个,罗云初可是一点都不愧疚。比起大嫂来,她觉得自己算好的了。况且多一个分出去的话,还不是进了大嫂的兜里?如今一人一个也正好派分。这种馒头她不爱吃,留着给饭团做零嘴或者让二郎早上去弄田的时候带上填肚子正好。
宋二郎也没说什么,拿了东西就往厨房走去。
晚饭的时候,因为加菜了,一家九口都吃得挺欢实的。吃饱后收拾妥当桌子,宋二郎从衣袖里摸出一小包碎银子,“娘,这是今天卖了皮毛后的所得,共有二两四十文,我花了十八文买猪肉八文买馒头,剩下的全在这了。你收着吧,充作家里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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