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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夜半来客(第2页)

楚凡手脚并用,尽量地让猪血都能全部流进盆里。

这猪血可是个好东西,不能浪费,楚凡知道很多种必须用猪血来做的美食。

只是不知道这畜牲吃了他的金液,猪血里还会不会有腥味?肉质吃起来口感又如何?

楚凡抱了这野猪有十多分钟,终于是感觉有点累了,这时,他见猪血也流得差不多了,便将猪放在了地上。

凑到地上的血盆旁闻了闻,楚凡现“啧啧,这吃了我金液的这野猪血,还真的有点不一样啊。”

“不腥,不臭。”

如此一来,楚凡倒是更加期待这野猪肉,是什么味道了。

将猪血端到灶台上用盖子盖好,防止老鼠偷吃,楚凡开始生火烧水。

他们家,或者说在整个圣魂村里,都是绝对没有能放下这么大的一头猪的槽盆的。

所以楚凡只能是将堂屋打扫了一遍,又在地上垫上了几块干净的木板,最后他这才将野猪搁置在了上面。

楚凡提桶直接将烧好的开水浇在了野猪身上。

他们家是没有刮毛片和杀猪刀的,所以楚凡只能是将厨刀给磨得快了点,直接用厨刀在猪身上开始了操作。

给猪刮毛,开膛破肚,取内脏,砍头,砍前肢,砍后腿,斩骨,把猪肉切割成条。

这一顿操作下来,楚凡的厨刀直接废了。

他后面是把之前断了的柴刀也用上了,又在家中翻找出了早已经不用的斧头来,这才勉强地把这头两百公斤的大野猪给处理了。

处理完野猪,时间来到了晚上十二点左右。

此时月上柳梢头,夜凉如水,温度适宜,吹得楚凡好不舒服。

站在堂屋里,望着地上已经被处理好了的猪肉,楚凡心中有种说不出来的踏实感。

这些肉他和楚南肯定是吃不完的。

他打算明天先给李寡妇、王婶儿还有白荑都一人先送他个二十斤。

余下的,他也不想麻烦了,就打算直接在红桥上放块板子支个摊儿,直接卖给村民就行。

这翠屏山里的野生野猪肉,可不比那种家养驯化的野猪肉,只能卖个三四十块钱一斤。这玩意儿虽说平时祸害起庄稼来让人头痛不已,可他们身上的东西,那也是个顶个儿的好东西啊。

是以他们圣魂村的猎户平时若是猎到了野生的野猪,他们拿到镇上和县里面去卖,那些价格高的,那都能卖到一百块钱一斤!

更何况这头野猪,那可是吃了楚凡金液的,品质肯定要更高。

而至于具体的味道口感如何……

“那就先做一顿试试?”

楚凡没有迟疑,说干就干,半夜十二点,直接生起了火来,打算先做一点肉来尝一尝。

从圣魂村去镇上和县里太过麻烦,楚凡没有车,想要去镇上或县里面卖猪肉那就更加麻烦。所以尽管在村里卖,楚凡野猪肉的价格肯定会比去镇上和县里面卖的价格要低,但楚凡还是决定先把这头猪拿到红桥上去卖。

因为这翠屏山里面金山银山的没有,但要说野猪,那遍地都是。这一头便宜在村里面卖了,楚凡转头就能进山里面再猎上一头出来,所以他也不在乎村里跟镇上县里的这点差价。

他是打算着,先把手上的这头野猪在村里面把它给卖了,换点钱,先去镇上把家中急用的日用品都买上点回来,而后再做打算。

他卖完以后呢,若是想就这么一辈子当一个猎户,那也行,那他就得再搞上几头猪卖了,攒点钱买辆小三轮来运肉做买卖。

但这明显是不可能的。

要想当猎户,楚凡在十五六岁的时候,就已经是圣魂村最出色的猎手了,他要想当的话早就能当了,那也不用耗费那么多心思去考上重本大学,白瞎了这么多年的时间。

再说他如果这辈子就只是想安心地做一个猎户,那么何静静还有那黄少,还有在李寡妇婚礼上婚闹的那些渣子,这些人怎么办?

凭他一个猎户,他怎么复仇?他怎么能替李寡妇讨回公道?

只不过是短期来看,不管是楚凡想复仇,亦或是他想替李寡妇讨回公道,甚至是想谋求其他的展,他都得先通过打猎来积攒出第一桶金,然后才能做别的打算罢了。

别的不说,就说他就算是想到县城里去找何静静跟那个黄少,那他不也得花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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