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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页(第1页)

“迎接上官小乔的仪仗已经准备妥当,我希望她不要孤身一人,最好带上顾思陌,联合铸剑山庄和脱脱王——任何她能说服的势力,我都希望她能带上一起,这样一来我往后的日子可就轻松多了,一次能扫除所有的障碍,想想都觉着心情愉快。到那时候,我会带你离开这里的,等我的好消息吧,回风。”他把针筒放回到洛回风手里,哄孩子一样道:“我的惩罚是不是太重了?不要害怕,这一次我不会关灯,如果你觉得寂寞,我就让燕九进来陪你,不过你得接受他现在的样子,他唆使婉婉杀害了你的亲兄弟,我只挖了他两只眼睛。你表现好一点,我会好好对待他。”洛回风被点了哑穴,萧枫怎么说都不会遭到反对,他看到他眼中痛苦的神色,越发地觉得不让他说话是对的。但其实,我不介意我的儿子怎么说,我不介意世人怎么想,我不介意后人怎么看。因为大部分时候,伟人的情操不为人理解,我自娱自乐就好。这一点上,和我一样的就只有上官奕了,可惜他死了,有可能成为我对手超越我伟大的人都得死。我现在承认,我很不想让小乔活着,虽然她还年轻不成气候。但正因为她年轻,我才要更小心。萧枫的判断准确惊人,他身处的位置也不容许他出错。小乔一定会抓准时机,在他们最松懈的时候杀上门来的,速度越快她的赢面也就越大。但是她没能说服暗部最大的两位堂主,就只有动用思竹轩和长老会。据南边传来的情报,浮珠假借运货早已动身来和小乔汇合了,剩下的一批最快十日内可抵达登封;铸剑山庄则纠集了南武林一道往北边来救蒙古之急,实际上是冲着谁来的,那就只好自行发挥想象了。可这一次,他的想象力确实是欠缺了一点。他没想到他处决了宋微,给了慕容宇把青衣门连根拔起的决心和勇气。而慕容家手中始终有一张王牌,那张王牌就是带着五千精兵匆匆逃命的朱从善。一个胖子。这是小乔见到朱从善的第一印象,她想不明白慕容宇为何要带一个不会武功的胖子来见她,虽然他圆滚滚的还挺可爱。直到胖子身边的一个娘娘腔配合地白眼道:“大胆刁妇,见到吾皇还不下跪?”胖子忙道:“不用不用,美人免礼。”小乔笑道:“最近睡得不好肝火很旺,慕容宇,你请的戏班给老娘逗闷子?”朱从善前半辈子活在阉党和御史的阴影下,又习惯了在摄政王面前忍气吞声,练就了一副任你辱骂我自岿然不动的好脾气,他竟然从小乔的笑中发现了美,由衷地赞美道:“褒姒一笑点燃了烽火台,妲己一笑筑起了摘星楼,都说周幽王商纣是色令智昏,现在我却知道那些酒池肉林是情难自己。”慕容宇忍不住看了一眼小乔脸上的沟壑:狗皇帝,拍马屁成精了。他咳了一声道:“皇上这话放在她毁容之前,那肯定是夸奖。”朱从善正打开太监搀扶着的手,目不转睛地看道:“你一个龙阳断袖懂什么?美人在骨不在皮。小乔夫人的骨头生得好,美不可言,岂是庸脂俗粉可以相提并论?朕若是后宫尚在……”莫名地感到一阵杀气,皇帝讨好地笑了笑,眼睛仍然是舍不得挪开。小乔这才开始正视之。这胖子虽然长得滑稽,极力作出地庸碌无为的模样,却从进门起就没有低过一次头,骨子里流露出来的,绝不是诺诺的随和,而是一种凄惶和无奈。美人在骨不在皮,说的也是分外有意思。就是这样一个国君,骄奢淫逸,不务正业,放任偌大一个朝廷四分五裂?那么慕容宇你是什么意思,要加入皇帝党保护他?慕容宇接受到小乔怀疑的目光,不由得再次耸肩,看上去不那么英明神武的皇帝至少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活得长啊,他要是在摄政王面前表现得聪明点,估计也没命到这里。他只得解释道:“摄政王已经稳住了脱脱王的援军,驻守京城,实际上已经占山为王,不打算让皇上活着回去了。好在皇上早已料到了这一天,我们可以调动五千禁卫军,八百锦衣卫,打着复国的旗号杀进京城,没有人比禁卫军更熟悉那里的一草一木,只要开了城门占领神机火器库,根本不怕萧枫。”听说有军队,小乔一下子活了过来。不过很快就蔫了:“以你们的兵力再加上我的人,冲进京城的机会大不大?”顾思陌说出一个保守数字:“听说京城有十万守军。”正面对冲的话,除非咱们的人是天兵天将。“那有屁用啊!不是我说你,小宇,赶紧带皇帝陛下去别处躲着吧。”朱从善笑了笑,道:“我五千禁卫军做不到的事,难道以魔教之力就能做到吗?小乔夫人,办法总是人想的。孔明以一台空城计唱退司马肿达十万大军,并未用一兵一卒,我们的情况也许不算太糟。”这是说我智如孔明了?小乔望了一眼窗外雾蒙蒙的阴雨天气,自言自语道:“如果我能和诸葛孔明一样夜观天象,呼风唤雨就好了。”朱从善道:“朕军中有一人乃李淳风之后,确能观天象测风雨。”“……”孕妇临产前本不该太耗费心思,小乔晚上睡不好,便只有白天靠着椅子休息一会儿。朱从善见她很快就露出了疲倦的神色,命人去传唤太医,留了一些宫中藏药,识趣地拖着慕容宇走了。雨点打着窗台的节奏催人入梦,小乔按着肚子迷迷糊糊地进行胎教:“乖宝宝,好好睡,等妈妈睡起来有了精神,就能想出办法杀你爷爷了。”顾思陌听得心头狂跳,又不忍打醒她,只好披上衣服去了外面。风雨凄迷,院子里落了一地的杏花,残红点点,斑驳了石板地面,几道清澈的水流沿着石板的缝隙汇聚成一条闪闪发光的带子,成了乱世中一道别致的景。和满地的轰轰烈烈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雨水浸润的嶙峋树枝,两天前才盛放过的花朵开得太过用力,只是一场雨,几阵风,就把它们摧残得不成样子,看着枝头仅存的数缕香魂,很难不感慨造物者的冷酷。如此短的花期,仿佛开放就是为了凋零。和所有值得留恋的时光一样,稍纵即逝,转眼间就已经花非花,雾非雾。顾思陌站在屋檐下,霏霏细雨飘在了他的脸上,温柔地带他走进了十年前的思竹轩,也是这样的天气,满院的落花,尖利的哭声和愤怒的咆哮后,一个倔强的身影跪在雨中:讨厌练武、讨厌练武、讨厌练武……讨厌师父。训斥和哭闹,眼泪和鲜血。因为痛苦而深刻,因为深刻而铭记,他反复地告诉自己,我也讨厌,这样讨厌的日子一定会过去的。后来他才惊恐地发现,讨厌的日子回不去了,他开始怀疑他是不是错了。他明明有另一条路可以走,可是他选择了他的信仰,握着刀一路杀戮,没有回头。是的,他以为他虽然爱着小乔,但在他的生命力还有更多更重要的东西,情义、血性和破晓刀。当年的他理直气壮地觉得自己选择了正确的路,即使死了,也不枉此生。可是现在呢?我最重要的是什么?顾思陌靠着走廊尽头的柱子慢慢地坐了下去,他伸手擦去面上的雨水,捂着脸蜷缩在角落里。轮椅咯吱咯吱的声音碾过地面,呆板得有些刺耳。柔软的手搭上了顾思陌的肩头,轻轻地把他环住,婉婉说:“身负魔刀,总不见血就是会这样难受的。为什么不多想想快乐的事?只要打败萧枫,所有的不幸就都结束了。”“是吗?”如果死亡也是一种结束。“当然。”婉婉摩挲着手指道,“我看小乔面上不说,她是打算琉璃和浮珠一到就立刻动手了。她身怀六甲,不可能拿刀,你是唯一能制住萧枫的人。为了把魔刀发挥到极致,那些抑制它的药,从现在起不要再吃。”“不,我不想忘记我是谁。”《魔刀》的最后注释是:放下一切,刀我两无。他不是没有到达过刀我两无的境界,只需要彻底地抛弃自己,就能拥有不可思议的力量,那种牵引着你挥舞兵器的力量,会让人无法思考,丧失生而为人的基本。婉婉咬牙道:“生死关头,不能不忘。只有赢才能活下来,小乔不会怪你的。她知道你这么做都是为了她,你也没有别的办法!”连绵的雨丝断断续续地下着,终于逐渐变得稀疏。雨过风停,树上的水滴粗鲁地掉在窗户上,惊扰了梦中人。小乔见到顾思陌时,他换了一身月牙色的衣服,坐在塌上看信件,清俊如画。她不由得调戏道:“桑林幽兮,兰佩琼琚。桑林远兮,与子同车。来来来,美人儿抱着我一起,我要醉卧美人膝。”“你干什么?我可抱不动你。”顾思陌来不及起身让位,给坐了个结实。然而没有想象得那么重,反倒满怀的温软馨香,不忍推开。她趁机抄起案上的信,笑问:“看的什么?”“江鸿验了尸体,正极力主张去京城救人。这是要和我们一起去的意思。不过赵清比较谨慎,没有表露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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