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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看书>恶毒女配不洗白(穿书)+番外 > 第6页(第2页)

第6页(第2页)

她是从二十一世纪穿越过来的,上辈子学的是土壤分析与地质研究,别的不会,可种地是一把好手。来到这个世界后,她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将大夏的粮食产量翻了好几翻。

若没有她屯下的巨额粮食,让百姓们对她母亲推崇备至,她的母亲当年未必能下定决心逼宫。

正说话间,程仲卿回来了。

程仲卿显然是出宫之后便直奔她这里,身上的朝服都没来得及换,侯爷的紫袍玉带穿在他身上,越发衬得他丰神俊朗,仪表不俗。

程仲卿在回来的路上便听随从说了谢诗蕴的事,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他一个当舅舅委实羞愧,母亲又拦着他说了许多让他帮忙在程彦面前求情的话,他心中不耐,不软不硬地回了回去。

谢诗蕴虽然是他的外甥女,又吃了多年的苦,可程彦还是他亲女儿呢,哪有让外甥女给女儿添堵的道理?

程仲卿闭口不提谢诗蕴,让随从拿上来一个匣子,拿出里面用油纸包着的糖人递给程彦:“你常说在离宫吃不到糖人,我特意在回来的路上给你买了一些。你瞧瞧,喜欢不喜欢?若是不喜欢,我再让人买其他的回来。”

程彦忍俊不禁道:“爹爹还把我当小孩哄呢。”

程仲卿一向待她极好,要不然她也不会回侯府。

不仅对她好,对她的母亲外祖母也极好。

谢元当政时,庶出的皇子公主深受打压,若不是爹爹护着,母亲根本活不到发动宫变的时候。正是因为如此,哪怕爹爹被迫纳了兰月做小妾,外祖母也念着他的好,想让母亲与他和好。

可惜母亲逼宫成功后,便对什么都淡淡的,每日吃喝玩乐,兴致上来了,带着卫士们纵马去草原打猎吃烤羊,浑然不提与父亲继续过日子的事情。

小厨房做了程彦爱吃的饭菜,一碟一碟送过来。

程仲卿换了一身藏青色锦衣,衣缘与腰封用着月白色的云锦,衣口处,再配上柔软的兔毛,给他俊朗的气度里平添三分世家公子的温润。

无论是第多少次见自己亲爹,程彦都会被惊艳到:这才是能做驸马爷的脸和气度,无怪乎母亲会在无数世家子弟里一眼便相中程仲卿。

感慨完母亲的好眼光,她通常会顺便感慨一下自己的未婚夫太子爷。

太子的相貌虽也是极好的,可与父亲相比,总差了些什么。

仔细想了想,程彦觉得大抵是岁月沉淀后的男人的担当与沉稳。

见程仲卿过来,紫苏又奉了茶,程仲卿轻啜一口,笑着与程彦说着近日发生的趣事。

程仲卿道:“今日陛下留我在宫里,不单单为了赈灾之事,还有另外一件事。”

“太子要取字了。”

“取了什么?”

程仲卿手指蘸了茶水,在桌上写下俩字:承璋。

程仲卿道:“璋,是天子祭祀上天的玉器。”

李承璋?

这名字怎么这么熟悉?跟谢诗蕴一样,像是在哪里听过一般。

程彦有些纳闷。

半日后,她眼皮跳了跳,终于明白那种莫名其妙但又想不起来在哪听过的熟悉感是怎么来的了——谢诗蕴,李承璋,是她在某绿江网站里读过的一本小说里的男女主角。

谢诗蕴是柔弱多才情的白莲花女主,李承璋是冲冠一怒为红颜的男主,而她,就是书中爱慕男主嫉妒女主不断作死,以致下场凄惨死无全尸的恶毒女配。

这本书是她很久之前看过的,剧情忘得七七八八,对男女主的名字也模糊得很,之所以听父亲提起承璋便想起了男主,是因为作者很多次在书中说璋是祭祀之物,可见男主非常得天子的宠爱,才得了这个名字,男主能做太子,也并非全靠女配母亲的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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