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帝国北方边境,此时正值深秋,广阔的大地显得有些荒芜,天空都是暗黄色,空气中带着一点淡淡的血腥味。
在燕门城这个远离帝都的偏远城市,很容易就滋生各种回报丰厚却并不正当的交易。
最常见的,就是人口贩卖了。
大秦帝国有着千余年的悠久历史,曾凭借其强大的军事实力一度支配过这个世界,虽说昔日繁华早已不再,但余威犹存,大秦帝国依旧是全世界都为之敬畏的强大国家。
而作为自古以来交通要道的燕门城,哪怕是远离帝都,如今依旧繁华,汇聚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异域风情。
最近北边那些游牧民族极其不安分,竟敢公然联合起兵反秦,不过很快就被大秦镇压了。
得益于此,有门路的人贩大佬没多久就搞到了一大批免费的“货物”,一时赚得盆钵满盈。
强壮的和卖不出去只能当作附赠品的“货物”,一般都会成为地下擂台的斗士,供燕门城那些大人物们取乐。
而此刻,在燕门城闻名遐迩的地下擂台就正在进行这几日来最为人们期待的一场厮斗。
“呜呼!想来各位老爷夫人们都对今天的战斗期待已久了吧!老实讲,身为主持人的我现在也是热血沸腾的啊!”
在这个被高台围起来的擂台中央站着一位戴着面具的精瘦男子,留着的八字胡给他增添了几分猥琐的气息,而正是这样像在胡乱挥舞着手臂的他把全场的气氛引向了高潮。
一时间,全场带着各色面具的人都在欢呼着,气氛十分的热烈。
“血祸者!血祸者!”
人们狂呼着,血祸者这三个字久久的回荡在擂台上空,那一个个疯狂的姿态,完全就没一个上层人士该有的样子。
主持的精瘦男子一手搭在耳边,像是正倾听着全场的呐喊,随即手臂一招。
“大家的热情我已经完全收到了,废话不多说,有请我们雪藏已久的血祸者吧!”
随着他的话音,人们顿时安静下来,都是狂热的看向了下方缓缓打开的大门。
在所有人近乎翘以盼的视线中,一个略显单薄的身影从黑暗中一步步走出,恍若来自地狱深渊的恶魔。
然而,很明显,这有血祸者之称的确实只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
少年一身都是乱蓬蓬的,碎遮住了他的眼睛,但还是可以看到他脏兮兮的脸,他穿了不知多久的粗麻衣上血迹斑斑。
他的身形显得有些消瘦,但还是能让人感受到他那四肢中蕴藏着的惊人的力量感。
随着少年的上场,全场的气氛顿时再次狂热起来!
“血祸者!血祸者!”
没人知道血祸者的本名是什么,或者说说到底也没必要去知道一个供人取乐的奴隶的名字。
血祸者,他作为一个少年,曾经可是在百人混战中活下来了啊!
亲眼目睹的人没谁会忘记那场血祸者的扬名之战。
这个地下擂台每过一段时间就会搞场混战,一百个人中只能有一个人活下来,是这里最受欢迎的一个节目了。
而那一场百人混战,几乎汇聚了当时所有知名斗士,没有人敢打包票说谁会赢,但还是有个大概人选的。
然而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最后活下来的竟会是个毫无名气的少年!
那个少年就是此刻站在擂台上的血祸者。
当时的混战没有任何的取巧,血祸者仅凭自己一人之力便杀死了近三十人,当中就包括一些被看好的斗士。
自那之后,血祸者便一路成名,从来就没人看到他输过,凡是他的对手,无一幸免,全都被杀死了!
甚至于,最近那一次的百人混战,血祸者他居然又活到了最后!
能连续在两次百人混战中活下来的斗士,血祸者可以说是头一个。
因为活过了第一次,第二次自然就会被针对,被群起而攻之。
所以血祸者的名头莫说是这个地下擂台,就算是在整个燕门城,都是如日中天。
这个被众人呼为血祸者的少年叫李尘,一个很普通的名字。
李尘扫了扫四周,长久的厮杀已是让他的双眸都有些麻木了,眼底灰蒙蒙的。
好了,今天又是要杀死谁才能活下去呢?
如果说已经麻木于这个世界的李尘还有什么信念的话,那就是活下去,仅此而已。
李尘的名气相当的大,所以他的对手只会是同样有名的斗士,不然没什么看点,观众台上的老爷们会不喜欢的。
不过在李尘的印象中,应该再没有能与他相当的对手了才是,因为全都被他杀光了。所以今天他被叫出来,是让他很意外的。
一旁的精瘦男子见气氛烘托得差不多了,再次挥舞着手臂,以一种颇为夸张的语调吼道
“那么血祸者的对手想必大家都已经心中有数了,没错,就是最近声名鹊起的来自苗疆的少女欢都花娇!”
人们顿时纷纷咆哮起来,“欢都花娇!欢都花娇!”
欢都花娇,这个最近声名鹊起的少女,同样令人期待。
地下擂台并不是只有奴隶斗士,想要赚钱的平民也是可以报名的,毕竟这样来钱快,而欢都花娇正是一位报名者。
别的不说,欢都花娇她可是已经九十九连胜的人物!
不过,人们依旧更看好血祸者就是了。
主持的精瘦男子搓着手,打着哈哈道“都说苗疆最厉害的是蛊术,可是这位女豪杰大家也知道,到现在为止只靠着拳脚就九十九连胜了。那么,结果到底是欢都花娇成为这里第一个百胜者,还是止步于血祸者手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