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鹤华呆若木鸡,如听天书。
不是,这些字母分开她都认识,但组合起来她怎么不认识?
不仅不认识,这奇奇怪怪的发音完全超出了她的认知,不仅与秦字大不相同,更不同于那些被阿父灭掉的其他国家的任何语言,仿佛凭空出现一般,没有任何规律可言。
鹤华张了张嘴,音节跑得她自己都听不下去。
——这是什么语言?
她为什么要学这种语言?
“鹤华小朋友,错啦,是the。”
杨思琪十分好脾气,给鹤华鼓劲,“来,再跟老师读一遍,the。”
鹤华艰难出声。
几次发音都与自己不同,杨思琪听得愣了愣。
不是,在这个鸡娃鸡到令人发指的世界,现在还有暑假不给孩子报补习课的家长?
——还是说鹤华小朋友的家庭条件不足以支撑她上补习班?
不能吧?
鹤华的家庭条件应该不差的,不至于缺这点上补习班的钱。
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奔入小康社会,不再为温饱发愁,打开电视与手机,视频上也都是光鲜亮丽的生活,高楼大厦,纸醉金迷,仿佛现在的华夏大地已是发达国家,每一个华夏人都活得精彩而热闹。
可在镜头看不到的地方,仍有许多连吃饭都成问题的家庭。
遥远的山路,贫瘠的家庭,重男轻女的思想,让降生在这里的女孩子几乎看不到未来的
路。
她去这些地方支教过,知道这些地方的不容易,更知道女孩子生活在这样的家庭中是怎样一种的绝望。
所以当她看到鹤华出现在教室门口,用好奇且惊艳的目光上下打量着周围的一切时,她几乎瞬间断定,这是一个活在与世隔绝的山村里的小姑娘。
——正常的二十一世纪的小女孩不会对一座普通的公立幼儿园抱有那么多的好奇与向往。
但鹤华不,她对一切都好奇,对一切也都不熟悉,她完全不了解这一切,格格不入到仿佛来自于古代社会。
她没有见过干净明亮的房间,没有见过投影仪,没有见过漂亮的校服,没有见过可以随意支配的纸张与画笔,她什么都没有见过,所以她格外好学,海绵遇水似的拼命吸取着她所教授的东西。
多么让人心疼的一个可怜孩子。
哪怕学校有规定,不允许老师私下打听学生的家境,以免老师根据学生家庭情况的不同来区别对待学生,她也能感觉到鹤华的家庭条件并不好,不是二十一世纪的小康家庭里养出来的孩子。
但很快,她这种推断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很快被否定,穷人家的好奇是小心翼翼的,带着卑微讨好的好奇,那种知道自己不配得到,但心中依旧充满向往,可鹤华不一样,她有一种这里很好,但我家也不差,甚至这里再怎么好,也不及我家里的万分之一的好奇。
天之骄女的骄矜自
傲。
鹤华妈妈怪是怪了点,但气质一等一的好,明显是有钱有权人家才能养出来的千金。
鹤华爸爸更不用说,才华斐然,文笔出众,随手写出来的感谢信都能上热搜的那种,虽然脑子不大正常,职业习惯让他非常沉迷历史,把小鹤华带的也沉迷电视剧,但这个人谈吐和眼界明显不是普通人,与鹤华妈妈是典型的强强联合,像这种高知家庭,会不重视孩子教育,会连给孩子上补习班的钱都不舍得花?
绝对不可能。
鹤华的爸爸妈妈又不是傻子。
不是没有这个钱,也不是不重视教育,那么为什么不给孩子上补习班?
是觉得自己的孩子过目不忘聪明绝顶,所以不屑于让孩子在暑假上补习班,只需要在学校里随便学学,就能把所有知识都学会?
杨思琪想了想,认真地觉得事情的真相就是这样。
——虽然她与鹤华爸爸只通过电话没有见过面,但从电话里就能感觉得到,那是一个极端自信甚至自负的男人,自负如他,当然觉得自己孩子是世界上最出色的孩子,补习班这种东西是浪费生命,他的女儿不需要上。
“。。。。。。”
愚昧!
这种思想只会害了孩子!
现在大环境这么卷,骆宾王曹植来了都得提前上补习班和学英语,更别提鹤华聪明归聪明,但在文学的造诣远没有聪明到能七步成诗的程度。
——鹤华聪明主要表现在学东西快,求
知欲旺盛,能举一反三,而不是文学造诣和才情。
这样也好,大环境差的情况下,文科除了考公外没有任何优势,难就业,工资低,理科工科虽然英年早秃,可到手的工资很实在,不比头上那几根头发强得多?
再说了,鹤华妈妈头发很茂密,鹤华头发发质也很好,一看就是007的好苗子,以后哪怕日常熬夜加班,有这种头发撑着,秃也比别人晚秃两年。
这样的好苗子不能被鹤华爸爸给耽误了。
今天放学之后她得跟鹤华爸爸打电话好好沟通一下,孩子资质这么好,得重视起来,补习班辅导班上起来,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