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命媒妁之言,但喜欢与不喜欢这种事,也不是那么随便的。”
秦鹤华眉头微动。
“我对你的喜欢,仅仅是长辈对于晚辈的喜爱。”
蒙毅调整了下气息,转过身,面对秦鹤华,一脸正色道,“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你不用拿这种事来试我,没有任何意义。”
“你还年轻,你的未来拥有无数可能,没必要在大你这么多岁的男人身上浪费时间。”
那时候的蒙毅义正言辞说着话,丝毫没意识到,自己将来要为这些话付出怎样的代价——
“你安然无恙,我也该走了。”
蒙毅微微一笑,“小姑娘,祝你前程似锦,万事顺意。”
蒙毅转身离开。
这场由年幼之际的梦境所开始的故事,如今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小姑娘找到了她的父亲,创建了另一个大秦,她所有心愿都达成,她终于可以好好过日子,这是好事。
可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仿佛丢了些什么似的,原本被塞得满满的心口空无一物,只剩下永远都处理不完的公务。
对于一个闷头搞事业的人来讲,繁重的工作并不会惹人生厌,且恰恰相反,他这种人很容易在枯燥无味的工作中找到人生的乐趣,从而沉浸其中,一发不可收。
——俗称天选打工人。
但现在不一样。
他听到秦字会下意识抬头,听到十一的数字会笔尖微顿,关于她的一切都成为他的敏感点,每个
字每个数字都会让他下意识做出反应。
更有甚者,在每次洗脸时,他还会不由自主把脸侧过去,看着那张被她轻轻吻过的侧脸,然后任由那天发生的事情一幕一幕在他脑海上演。
她的动作太急也太快,他尚未来得及感受她的温度与柔软,她便已站回原地,两只眼睛看着他的反应,仿佛在等他说出什么话或者做出什么动作似的。
他的确有反应,但是反应过激。
他语气坚定地像是在入党,毫不留情反驳她的推测——他对她从无男女之情。
他可真不是一个东西,口是心非这种事情能被他玩得这么彻底。
他早已不是青涩懵懂的毛头小子,连自己究竟喜欢还是不喜欢都弄不清楚。
三十多岁的他哪怕没吃过猪肉,也见过不少猪跑,每年掏出去的份子钱都足以让他奢侈一把,给自己定制一套手工西装。
他见过太多的悲欢离合,也见过爱的时候死去活来,后来闹到鱼死网破不相往来的情侣变冤家。
见了这么多,他知道当她的吻落在他脸颊时,他的心如鼓擂不仅仅是震惊,还有一种自己都快相信了的自欺欺人骤然被别人揭开的慌乱。
怎么可能不喜欢呢?
她是那么好那么好的一个小姑娘。
可不能喜欢。
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而他已三十好几,与她并肩站在一起,会被别人调侃一句,这是你小叔吧?
十来岁的年龄差对有些人来讲或许算不上什
么,但对于他来讲,却是不可逾越的鸿沟。
她二十几岁时,或许觉得三十多岁的他成熟儒雅风度翩翩,有着二十多岁男人没有的细致温柔。
可等她三十几岁呢?等她四十几岁呢?
等她四十几岁时,他已经快六十,是个半截身体入土的老人,而四十多岁的女人保养得当的话,看上去与三十几岁没什么区别,风华正茂的年龄却陪着一个小老头,她的人生该有多凄凉?
他不希望她余生凄凉。
她年轻,会冲动,会犯错,会有情冷水饱,觉得只要彼此喜欢,其他的事情都不是事。
更别提她骨子里带着偏执,只要是她决定了的事情,天塌地陷她都觉得自己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