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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页(第1页)

我的脑子“轰——”的一下,期期艾艾地应道:“过了,过了。”末了是标志性的两声傻笑,呵呵。话说当日任书语同学跟舍友一大清早跺着脚站在学校机房外面,一面机房开门,一面紧张兮兮地对舍友说,死了死了,我右眼皮一直在跳,计算机一准挂。21世纪,缺乏英语、电脑以及驾驶这三项技能的就是新时代的文盲。任书语无可奈何地承认她就是三项全不能的文盲。每逢考计算机考英语的时候,她就会情绪高度紧张。舍友说,你不要再制造紧张空气了,否则为了我们的安全,我们会先把你挂在五楼外面。正当几个人叽叽歪歪之际,楼梯口那边忽然传来一阵骚动。任书语同学以为是老师过来开门让学生进考场了。抬头一看,是一陌生男子,而且他也没开门的意思,就低下头,心里嘀咕,不是我们班的,那肯定就是重修的喽。重修的!任书语小朋友的头脑开始飞速地运转起来。传说中,大学补考的十考九不过。(老师等着你的重修费呢,哪那么容易放你过。)但重修则鲜少有人不过。为什么呢,因为据说老师会事先给重修生做一份与考卷相差无几的试题。善良的任书语立刻与舍友分享自己的发现。四个冬菇般的脑袋凑到一起商量的结果是——去套近乎问题目。谁去问?大姐邪恶地一笑,石头剪子布!然后因为某些众所周知的原因,可怜的任书语同学被迫腆着脸在众目睽睽之下去跟一陌生男子搭讪。“那个,学长,今天的天气还不错。”寒暄,寒暄,寒是冷,暄是暖;寒暄就是问寒问暖。男生看了看外面低沉的阴云,表情有些错愕,但还是礼貌的点头笑了笑。好了,好了,肯笑就说明事情成功了一半。“学长,你也喜欢阴天啊!”任书语在心里呕吐自己的天真小女生崇拜状,死命地眨巴眨巴不大的眼睛装粉粉小甜甜,“我也好喜欢阴天。”寻找共同点,这是搭讪成功的关键。舍友发来短信,怒发冲冠的图象后面是三个大字:问重点。靠!不懂得含蓄迂回为中华民族之传统美德的三个家伙。任书语迫于淫威,也顾不上与帅哥讨论天气了,直接开口:“学长,同是天涯沦落人,能拉一把是一把。你就告诉我考试到底考些什么吧。”男生的表情先是惊诧,然后微微一笑,一口明亮洁白的牙齿晃花人眼。“同学,我是监考的老师。”任书语因为这口白牙做了好几晚上的噩梦,梦里有阴森森的牙齿在啃噬她的骨头。当时可怜的任同学立刻落荒而逃。考试的时候,白牙男特地到任书语旁边去晃荡了好几趟,吓的任姑娘鼠标都差点没拿稳。最后考试结束铃声一响起,就低着头跑出去了。一生最窘迫不堪的经历,回去以后任书语就将这件糗事强行从脑海中删除了。可是没想到按下delect键的时候,大脑又自动存了一份盘。此刻一激活,记忆就全苏醒了。我拼命地嘿嘿嘿傻笑,用手擦额头上的虚汗的时候发现自己还拎着橘子。阿姨知道我喜欢吃橘子,橘子又叫我拎了回去。我本能的想封住他的嘴,让他什么话也说不出来。没有针线和胶布(有了针线和胶布也没办法对一个海拔与萧然相当的大个子下手。)只好用吃的塞住他的嘴巴了。我三下五除二剥好了橘子,谄媚地递给白牙监考老师,讪笑:“老师,吃橘子。”他仲怔了一下,微笑着接过去放在嘴里,称赞道:“真甜。”那当然,每一个都是我精挑细选出来的,不甜才怪。我突然意识到,我计算机应用基础已经考过了,成绩都已经登到网上了。我考试又没有作弊,我为什么要怕他啊。可是橘子送出手了又不能要回来。郁闷的我只好自己也剥了个橘子吃。“我看你题目做的挺顺利的,又不是过不了,为什么还那么紧张啊?”刚才对你恭敬是我情急之下没有搞清楚状况,现在摆个老师的谱,我才懒得理你呢。你又不是我专业课老师。我没说话,继续吃橘子。“小胖妞,我们该回家了。”萧然的声音老远就过来了。我郁闷,刚才是谁说我不胖,这样刚刚好的。男人的话啊,可信度拦腰砍还得打个八五折。他的目光在白牙身上停留了一秒钟。我连忙介绍:“这是我学长。”言罢,立刻又塞了个橘子到白牙手里。老师,我错了,你就看在我精心挑选的甜橘子的面上放过我吧。你可千万不要说出是意图找重修生套题的事,否则我这辈子就表想在萧然面前抬头做人了。白牙伸手晃了晃,我没指甲不好剥。我能怎么办,有求于人就只好委曲求全。认命地剥橘子,橙黄色的汁水沾了我一手。以后干坏事一定要小心谨慎思前想后左顾右盼眼观四方耳听八路,简而言之一句话,千万不能留下把柄在人家手里。剥好橘子,我用面纸擦干净手就嚷嚷着喊冷塞到萧然口袋里去了。他走的极快,我差点摔倒在地上。想甩开我啊,没那么简单。我发挥赖字诀,死命地拉着他袖口不放,他的脚步渐渐慢下来,敲着我的脑袋训道:“你啊,要我怎么讲你好。手还冷不冷,冻的跟个胡萝卜似的。”到路边的小店买了杯珍珠奶茶捂手,我跟他有一搭没一搭的边说话边走。途中看见大包小包跌跌撞撞踽踽蹒跚在人行道上的晓谕和蓝洛。我们两个没道义的居然不约而同地蹲下身子系鞋带。萧然还教育我,你这样系鞋带不对,容易散。哎呀,不是这样,算了算了,还是我来吧。面前出现阴影,我们抬头向上看,晓谕跟蓝洛正考究地盯着萧然的手。她们的手上左右各有七八个袋子。最后,萧然送蓝洛回家,我送晓谕回家,在她家跟她挤了个晚上。我本来想问问他们三人究竟是什么状况的,可是晓谕刚洗完澡就嚷嚷着喊困,倒上床就睡着了,还是我给她掖好的被子。算了算了,感情是杯茶,香气色泽都是摆在外头的,个中滋味如何,却只有自己才体味的到。萧然拉我去陪他买围巾,说有件大衣一定要配一条围巾才顺眼。我说大哥,《冬季恋歌》已经是很多年前的过时戏了,你能不能不要后知后觉到现在才开始想赶时髦好不好。他没理睬我,自顾自地挑选起来。店员在他的要求下拿出一条又一条的围巾。他也不试,就抓在手里看一看,然后摇摇头。我想要么是这种专卖店的店员素质太好,要么就是萧然铜子的男色魅力难挡,否则漂亮的店员小姐一定无法从头到尾都保持如此亲切和蔼的笑容。一条街逛下来还是没有找到他想要的那种围巾,最后走到商场的时候,我的小腿肚子都开始颤抖了。谁说男人逛街时间绝对不会超过半个小时的?说这话的人肯定不认识萧然。看他依旧斗志昂扬,毫无倦色的样子,我只觉得前途渺茫。在他第n次皱眉表示这不是他想要的那种围巾的时候,我终于忍无可忍地问:你到底想要什么样的。听他形容了半天以后,我认命地翻了个白眼,说,别找了,我们去买毛线,我给你织一条。“你给我织?”他拿起我的小短手看了看,用的是疑问的语气,“你会织围巾?”“袜子我都会织,何况是最没有难度系数的围巾。”我弯下腰,揉揉发涨的小腿,头一扬,“走吧,先去挑毛线。”商场的毛线专柜里居然有这么多的毛线种类。(我平常很少逛街,所以搞不清楚行情。)我还以为现在很少有人自己用毛线织东西呢。柜台的售货员小姐穿的也极其的温暖舒适,粗线的毛衫,透着股家居的暖意。我让小姐帮我拿出了几种毛线供我们挑选,毛绒绒的抓在手里很舒服。我不喜欢毛线绕成团,却偏爱它们一圈一圈挂在那里,手一抓上去,满满的温暖,心里头顺畅极了。“还是算了吧,你的手怕冷,再闹出冻疮来就得不偿失了。”他笑,“心意我领了。”这倒有点麻烦。我的末梢循环不畅,天稍微冷一些裸露在外的皮肤就会出现紫绀!尤其是在y经历了一个严酷的寒冬之后,我怕冷的程度似乎又变本加厉了。今天萧然在我家威逼利诱了半个多钟头,我才鼓起勇气出的门。“再说,等你织好了,时间也过了。”他的声音听上去有些沮丧。呵呵,我可是很少主动送东西给他,历年的生日也是在他有意无意的嘀咕“不知道今年生日有没有礼物收”的明示暗示中匆匆去挑的礼物。“这样吧,我先买毛好线,等到秋天的时候开始织。冬天到了,我再给你寄过去当圣诞节礼物好不好?”“有点诚意没有?还要寄?人就不能过来一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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