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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页(第1页)

我摇了摇头,手指了指茶盘,示意他喝茶请自便。“我不想看你金戈铁马,你要知道,一个女人是不会对打仗有太大的兴趣的。”“是吗?真是可惜,我本来还以为你会很乐意去边疆看看,甚至还想开口跟二哥讨你。”他懒洋洋地歪坐在椅子上,乌黑的眼珠似笑非笑。我望着他嘴角噙着的那一抹讥诮,心忽悠悠下沉了一点,又慢慢地漂浮上来;有点隐隐的失落,又微微地有点释然。于是我脸上的笑容没有任何不自然的地方,清清浅浅地保持着淡淡的明媚和柔柔的温和,就像一个面对青春期叛逆的孩子的母亲。“你来见我就是为了叙旧?”我笑道,“说到叙旧,我还没有问你这么长时间你在边关怎么样。”“不会太差,否则我也回不来;也不会太好,否则我也没必要回来。”他给了我一个摸棱两可的答案,忽而话锋一转,他笑得高深莫测,眼底的阴影越发深了,道,“清儿,你说我若告诉二哥,只要你随我去边关,我就永远不回京城,他会怎么做。”“他会立刻召集所有御医来给你会诊,看他唯一的弟弟是不是脑子出问题了,居然连他还住在京城皇宫里的娘也不管不顾。”我笑着摇头,道,“阿奇啊阿奇,你可真不厚道。”“清儿啊清儿,你也不是普通的脸皮厚。”他也笑了,只是多了些伤感的意味在里头。双手抚上眼睛,他低低地疲惫地的话语从指缝间传出:“记住你的诺言,好好照顾我娘。”“我会的。”我不高尚,但依然会一诺千金。因为我很少允诺。“我这辈子算是栽在你手里了,你说,你有什么好呢?”他笑得漫不经心,军旅生涯果然是培养男子汉的最好方式,才短短半年多的时间,楚天奇已经不复当日的青涩少年。我既伤感又欣慰,看到旧时伙伴日趋精明终究是好的,起码活命的机会要大些;可是年华似水,带走往日的坦荡,又难免会令我黯然。“别说的这么笃定。你才多大的年纪,还没弱冠吧,就老气横秋。”我笑着手支撑在案几上,道,“要毁你也轮不到我。”“你还嫌我毁得不够彻底?!”他故意做出惊讶的样子,道,“清儿啊清儿,好歹我们也算是旧时相识。”“叫娘娘或姐姐,别没大没小的,老直呼其名。”我正色,咳嗽了两声。“那是他们的想法,在我心目中,你永远不可能是别人的娘娘或者是我的姐姐。”他突然站起身来,笑容暧昧地凑到我耳边,道,“如你所愿,我不会去和楚天裔去争任何东西,但是至于你,我只能承诺不会强迫你而已。”言罢,翩然离去。我呆呆地看着他越来越远的背影,惊诧莫名。居然这么顺利。居然这么艰难。而且到最后都没有说服他放弃。他根本就没有给我说出口的机会。突然觉得很泄气。又有些莫名的惆怅。楚天奇在三天后动身离京,他虽然还有点孩子气,但终究是个男人,说话算话。从古到今,雄性生物不少,可以称为男人的也不多。碰巧,叫我遇见了一个。楚天昊真的在皇陵守灵?开什么玩笑,有放一只还没有拔光利齿铁爪的老虎归山的道理吗?楚天裔要玩仁爱宽厚我还不答应哩!何况楚天裔也不是什么礼仪孝悌的主。他把他的大哥给软禁了起来,就软禁在京城的地牢里。因为我们都想不出有什么更好的地方来囚系一个前国主。每一个皇帝都不缺乏替身,帮他们出席一些他们不得不出席,却又有一定风险的场合。楚天昊当皇帝也有些日子,自然身边不会缺少这样的特型演员,如此一来,倒省却了我们去寻找合适的人替他去皇陵的麻烦,有些花架子是一定要搭的,堵天下人的口是一件很有必要的事。地牢是一个很特别的地方,传说这里原来是块巨大的青石,里面所有的东西都是直接在原材料上雕琢而成的。所有的东西都是相连的,桌椅和地面、门和墙壁,天衣无缝。它里面关押的犯人全是在世人心中还好好生活在别处的人。我对这个时代几乎不了解,所以可以镇静自若地一路走到最里面的房间。无知从来都是福气。上门见客是一定要带点礼物的,否则容易吃闭门羹。三十年的女儿红应该算是勉强可以拿出手的礼物了吧。我知道他曾经是一国之君,但只要是人,就一定要有宠辱偕忘,安之若素的气度。就算你当年是玉皇大帝,现在也不过是阶下囚而已。成者王侯败者寇,潦倒了就不要装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脱下龙袍还想纵横捭阖睥睨天下是一件很有戏剧效果的事情。楚天昊是真正的贵族,标准的白马王子,不是舞台上的小丑,自然不会做这种没有涵养的事。他礼貌而客气地请我坐下,表现地像一个完美的无懈可击的主人。很好很好,有以地牢为家的自觉性。管理人员送上简单而精美的下酒菜:炒金丝雀的舌、松鼠鱼和琵琶虾。注意我的措辞,是管理人员。这里没有所谓的狱卒,只有专人进行管理。负责提供饭食,整理房间,和打扫卫生,同时又管理在押人员的行动。听上去像不像托儿所的阿姨。我皱着眉毛,用银戒指小心翼翼地试探了所有的菜肴,看到银戒指没有变色,才满意地吸了口气,眉开眼笑道:“不错不错,菜烧的鲜美,居然还没有拿砒霜当作料。”“这样精心烹饪的菜,要下毒的话岂不是暴殄天物。”他比从前消沉,也比从前平和了许多。可惜啊,我在心头喟叹,为什么从一开始你就非得把我逼到对立的位置。“非也非也,美丽的蘑菇通常是有毒的。”我笑着摆手,手里的筷子上夹着的松鼠鱼在空中挥舞着,不小心滴了一滴汤汁到他身上。他洁白飘逸的长衫上多了这么一点不合宜的褐色的瑕疵,顿时不伦不类起来。咳咳,做了这样丢脸的事情,我当然要将它无限的缩小化,最好的方法莫过于转移话题。“那个,……你喝酒啊,好酒不喝就浪费了。”我热心地向他推荐,哈,酒吧里的啤酒小姐未必比我更卖力。“你别劝我喝啊,要知道,一个女人倘若跟男人喝酒是一件很不庄重的事。我是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不可以做这样没教养的事。”“美丽的通常有毒,你岂不是比孔雀胆鹤顶红更毒。”他居然笑得开怀,毫不避讳地拿手上的银扳指试毒。“那个……我可不可以理解成你是在夸我长的漂亮?”我笑得愈发甜美无邪。把风凉话当甜言蜜语听是我的强项。他果然面色不豫,冷冷地瞥了我一眼,极度之不屑。他冰冷的态度在无声地下逐客令,从来没见过比你脸皮更厚的女人。脸皮厚吗?我哑然,其实我毛细血管很浅的,如果不是有轻微的贫血症状,我想我是个极容易脸红的人。他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酒,我认认真真地吃着菜。酒是我带来的,菜是他准备的,相互交换着享受,的确是件不错的事。可惜有些东西是不可以交换的。比方说,我们每个人都只有一条命,我和他还不足以结为引颈之交。他敢喝我带来的酒不过是因为他清楚楚天裔还有所忌惮,不敢杀了他而已。楚天裔确实有忌惮,不过那已经是半个时辰前的事情。半个时辰前,他的弟弟已经离开了京城,表明了自己中立的态度。此刻,我们都想不出耗费人力物力养一个不事生产的定时炸弹的理由。我说过,我是个贪财小气的女人,不喜欢浪费钱财。楚天裔的大方也只体现在有限的几个方面而已,不巧的是,这有限的几个方面里并不包括对他的兄长。我津津有味地吃着美味可口的菜肴。玩政变是一件可以称之为殚精竭虑的事,这些天我一直都寝食难安。我赌的是自己的命,不凑巧,我不属猫,没有九条命。“你实在是个可怕的女人,当初我同意把你交给我老奸巨滑的弟弟实在是失策。”人酒喝多了的时候,难免会说出一些埋藏在心底,本来不欲与人言的话。他的舌头已经有点哆嗦了,我悄悄数了一下,他已经喝了五大杯。拜托!即使是最后一次喝酒,(呃,说不定你运气好,还有机会喝到)也没有必要喝的这么猛。“注意措辞,注意形象,什么老奸巨滑,你也说他是你弟弟,倘若你说他老,岂不是承认你自己也老了。年轻人,没事不要这么老气横秋。”我善意地提醒,随便托大是一种很不好的习惯,就算到了阴间,阎王爷也不会欣赏这种做派的。“你究竟是谁?!”他面容突然扭曲狰狞,恶狠狠地盯着我,声音嘶哑而疯狂:“你这个妖女,为什么要莫名其妙地毁了我的一切。这对你有什么好处?你这条母狗,你为什么要毁了我。”他暴怒地挥舞着双手,手腕上小巧精致的刚制手铐发出悦耳急促的碰击声,我想如果不是他的脚也锁在了石椅上,他一定会扑过来掐死我。要是换成我,我也会这么做,死也要拉一个垫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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