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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页(第1页)

  他不抱希望地问:“当时签名时,这位租客是不是戴着手套?”

  房东愣了一会儿,“是,是!那会儿天气还凉嘛,他戴了双皮手套。”

  花崇叹一口气,将字据放进物证袋,好在迹也是证据,不过鉴定起来比指纹足迹等复杂许多。

  令他颇感意外的是,痕检师们居然在沙缝隙里找到了一根带着毛囊的短。

  “马上带回去进行dna比对。”

  重案组紧急开会,花崇本想叫上柳至秦,但考虑到柳至秦太忙,便没有通知他。

  两个案子压着,陈争担子不小,赶来会议室旁听。

  “我是从出现在何逸桃头上的幼犬毛查到这个化名‘王闯’的人。”花崇神情严肃,目光里甚至有一缕少见的愤怒,“他的真实信息目前还在核实中,现在已知他养了一只德牧,这只德牧前几天因为吃了内脏,出现消化不良的症状,被送回花鸟鱼宠市场救治,刚好被我和小柳哥遇见。‘王闯’的嫌疑非常大,第一,他是市场的客人,说不定是常客,他很有可能熟悉市场摄像头的位置,从而在作案后避开;第二,他在何逸桃被害后留下德牧离开,目前不知所踪,电话号码、身份证是错误的,各种行为都比较失常。我已经要求兄弟部门配合,但至今没有现他搭乘火车、汽车、飞机离开洛城,要么他还在洛城,要么已经乘黑车离开。”

  “他在离开租屋之前,进行过一次非常彻底的大扫除,足迹、指纹一样不留,马桶用消毒剂冲洗过,生活用品全部丢弃,已被焚烧的可能性很大。”李训说:“我们只找到一根有毛囊的头,正在检验。”

  “一根头就够了,只要能得到dna信息就行。”陈争顿了顿,又道:“但你们觉不觉得有点奇怪?”

  花崇问:“哪里奇怪?”

  “我们现在已经把他当做凶手在查,但凶手显然比他还要细心。”陈争转着打火机,看上去有点懒,“凶手在有限的时间里将凶案现场清理得堪称完美,而这个‘王闯’却在相对充裕的时间里没能料理好自己的房子。他居然留下了一根头,这种错误不该出现在他身上。还有,他为什么会在宠物店留下自己的真实住址?这不是给自己挖坑吗?”

  “这两个问题我也思考过,乍一看的确十分矛盾,但仔细想其实并无有悖逻辑的地方。”

  “是吗?那你给我分析一下。”

  “郑奇在北村的居所、何逸桃的花店,这两个地方作为凶案现场,是一定会被查的,或早或晚而已。因此,凶手必须仔细,任何细节都不能放过,否则就会给我们留下线索。”花崇沉稳地说:“但在凶手的认知里,他自己、他的租房被查的可能性却微乎其微。他认为自己在杀人时做得天衣无缝,在心理上放松是很正常的事。”

  陈争摸着下巴,示意花崇继续。

  “实际上,除了那一根德牧幼犬的毛,他的确做得天衣无缝。如果没有那根毛,我们不可能找到商贸村。”花崇说:“换言之,只要凶手没有在现场留下破绽,他就一定是安全的。他留虚假电话、身份证是出于本能,可能已经习惯了。但现实生活里需要留家庭住址的时候并不多,也许他下意识就写下了真实的地址,写完现不对劲,想改,但改的话,会更加可疑。这一点也可以解释他为什么在明知自己的租屋不会被查的前提下,还花功夫做扫除——他想到了这一隐患,又觉得这一隐患算不上什么,于是收拾一番了事。”

  片刻,陈争点点头,“也对。如果不是尸检时找到了一根德牧幼犬的毛,而你又正好对花鸟鱼宠市场比较熟悉,我们根本查不到他的租房去。但现在还有一个难点,这根毛只能确定来自一条德牧,不能确定来自哪一条德牧,证据链不完整。而凶手又没有在现场留下别的证据,就算我们靠dna等信息找到了他,也很难给他定罪。”

  “那个……”李训迟疑道:“花队不是说德牧是吃了内脏患病的吗?死者的心脏丢了……”

  花崇目光一寒。

  会议室静了片刻,陈争说:“如果德牧吃的是死者的心脏,那么对德牧进行解剖,提取胃内容物的话……”

  部分组员吸了口凉气,花崇眉头皱得更紧。

  在处理刑事案件时,不是没有将动物进行安乐死并解剖的先例,这曾经引起过动物保护者的抗议,但在一些特殊事件里,却是获得重要证据的唯一办法。

  张贸低声说:“这个太那什么了吧?那只狗已经够可怜了,生病后被丢弃在没人的房间里,没吃没喝,如果花队再晚去几天,可能命都没了。它现在刚得救,我们就要把它杀了拿来尸检。我,我有点接受不了。”

  陈争说:“你当重案刑警才几天?将来还会有更多你接受不了的事。”

  “但人犯的错为什么要狗来偿命呢?就算它吃了心脏,那也不是它自己想去吃的啊!”张贸从来不敢跟领导顶嘴,这回脾气却上来了,“我相信我们能找到其他证据!”

  陈争哼笑一声,“天真。侦破案件最关键的要素之一就是时间,我给你时间去找其他证据,上面给我时间吗?如果这就是唯一的证据呢?最后如果因为缺少关键证据,而无法将凶手绳之以法,这个责由谁来担?”

  张贸急了,“但那也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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