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融合最快的,是皮肤。
多次加深皮肤的融合,皮肤已经强化到了另一个层次。
能量粒子在皮肤中凝聚出了流动的实体能量,就是那种沸腾的气。
力量化气罡,所以,北墨将之取名为罡气。
而为何将融合粒子,融亮躯体的过程称之为转化,就与这罡气有关。
只有强化到荧光层次的地方,才能融合粒子力化罡气。
北墨能清楚感觉到,这是生命层次的上升。
也就是说,普通人,是一种低等生命体,而他,已经迈向了更高一级生命体的层次,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最明显的地方在于,他力破千均,力量最顶峰达到5吨。
身如金刚,虽说,离身如金铁还差许多,但是能承载如此巨力的躯体,得是什么质量级才能达到,就不言而喻了。
最可怕的是,他的皮肤,已经初步具备刀锋难伤的程度。
若是皮肤力化罡气,常规的火电都难伤他分毫。
身躯的抗毒性,抗病能力,自愈能力是普通人的百倍。
他为何退出拳赛,就是怕自己没掌握好自身那野兽一样的力量,把对手一拳轰死。
一年前最后一场拳赛,一拳轰击在一个白人对手的肋部,巨力让对手的心脏承受不住重压瞬间炸开,当场暴毙。
此事,成为他拳赛生涯当中,第三次失手杀人。
当然,无规则赛事,本就要签生死免责,所以,比赛中一方死亡,另一方也没事,只要死的不是自己。
这最后一次,确实是失手,当时北墨只是想着废了对方,让其半身不遂就好,没想到意外地把对方轰死了。
可前两次就不是失手了。
当初,他还没现在一身功力能轻易击毙对手。
那时候,他仅仅只是把血液融亮的实力。
居然遇到了死对头樱岛的人,对方态度过于嚣张,辱骂挑衅华夏。
北墨当场在见面会给了樱鸡一记大摆锤爆肝。
上擂后,大战了两个回合,第三回合直接低扫断其腿,高鞭断其头。
后面,又一次赛事,遇到了棒子,这个棒子多次在常规的赛事中,犯规重伤华国拳手。
北墨便以最残忍的方式送他去见了阎王。
面对棒子的重鞭腿,当时的北墨狞笑着提腿隔挡,刀锋骨硬刚对方重鞭腿,致对方小腿90度前折。
在对方没倒下前,连摆五记爆肝拳,紧接一记前蹬心门,将对方蹬砸地面,当场七孔飚红,在地上痛苦扭曲蠕动。
一记蹬心门,致其胸前凹陷对穿到后背突起,本该当场毙命的。
可北墨就是计算好了的,不想让他死的太舒服。
刀锋骨隔挡断其脚,让其肾上腺素飙升,五记爆肝让其应激反应错乱。
这样,使得最后一记毙命蹬心门才不会让其当场死去,反而会活着享受那一份痛苦和恐惧,再慢慢看着自己残破地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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