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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上(第1页)

午夜梦茴

“午夜梦茴,不由潸然泪下。”

1。

我梦见那场篮球赛。

仿佛时光倒流,我猛然站在了赛场中间。我仰视整个篮球场,看上去熟悉又陌生的人围了一圈又一圈,“F中必胜”的条幅在风中飞舞,呐喊声像海浪一样向我袭来,忽远忽近。远方是正奔跑着的苏凯,场边是打着石膏的赵烨,拿着水的乔燃,一脸急迫的嘉茉,还有,安静的恍若一直在那里的方茴。

球在我的手里,对手们渐渐围攻过来,赵烨焦急地大喊:“陈寻,你丫投呀!”可我根本不想动,我就想在这儿站一会儿,好好地看看他们,好好地看看她。

对方球员越来越近了,我干脆把球抛出了场外,我听见了惊诧声、怒骂声,我看见方茴疑惑又焦虑地望着我,我跑到她身边,跟她说:“傻瓜,你不懂。我想从这开始重新来过,和之前不一样地重新来过。”

“为什么?”方茴问。

“因为,我后悔。”

一切都寂静下来了,方茴就那么静静地望着我,可是那眼神并不是高中看我们篮球比赛时的眼神,而是大学时从医院出来我抱着她的眼神。

然后我就醒了。

我突然现一件事,我说了,我后悔。

有人的确这么问过我,比如林嘉茉,比如吴婷婷,比如张楠,问我后不后悔,我都答没有。世界上最没辙的事大概就是后悔,它不能改变任何,只能是毫无用处可怜兮兮的一种情绪。我不愿意令自己牛逼闪闪呼啸而过的青春,变成这样一种情绪。所以,我都说我不后悔。

而刚刚梦里那么恳切说着后悔的自己,让我情不自禁地笑了,随即现有点奇怪。

操,眼窝是湿的。

2。

凌晨4点半,我爬起床洗脸。

我并不常常想起方茴,但也不曾忘记她。有一种说法,我们一生中遇见多少人就会失去多少人。也许真是这样,只不过我觉得,有的人离开你的人生会令你从此忘记,而有的人则会让你深深记起。很显然,方茴是后一种。

说实话,记忆里的方茴并不那么清晰,关于那些年的事到底还是输给了逝者如斯的岁月。但是我知道,她就存在在那儿,在北京入夏熟悉的湿热的空气里,在我们奔袭过的大街里,在姑娘们细碎清浅的笑里,在醉酒后蒙太奇一样的灯光里,在老吉他的和弦里,在我的梦里。

而清晰的,是镜子中3o岁的我自己。一个看上去还可以,但又不太能细看的熟悉青年。

闹钟又响了一遍,我要搭最早的航班去杭州,赶一个会。我匆匆往脸上浇一把水,想想接下来那一大堆工作,所有存在就都立马不见了。

我已经早就不干审计了,那杂碎的活真让人干不下去。转行之前我特意给比我先一步远走高飞的张楠打了个电话,虽然那小子经常性不靠谱,但在大事上商量商量还是可以的。可那回他不太够意思,接起电话半天不出声,我听了听居然还有个姑娘喘气的声音。后来没说两句他就挂了,我估计他正背着付雨英“办事”呢。这也让我下了决心,随时随地都有机会办事肯定比我天天扛着笔记本做工作底稿强啊!

辞职后我开始做酒店房地产,冥冥中与方茴最后一点的相关也没有了。这世界大概有许多种人生,对我来说,有方茴的是一种,没有的是另一种。

有时我也纳闷,当年我怎么能那么二逼地少做一道13分的大题。这道13分的大题除了非常13地让我考了个二流大学,弄丢了一个姑娘,学糙了一个专业,就没给我留下丁点好处。哦,对了,还有一样,夜店泡妹子玩那种只有我干过的游戏时能赢一局。

说起来我就是这么认识七七的。

3。

前些天海冰和孙涛正要开第二家店,俩人理念不合,有点分歧。最好的兄弟不一定是最好的生意伙伴,眼看他们就要闹崩,我赶忙做起和事佬,常常拉他们出去喝点酒。那天好像是在美高美吧,凑了那么一桌,除了我们仨,还有好几个女的,都是周围陌陌摇出来的,个个长大妆低胸短裙,猛地看上去长得都差不多,不是亲姐妹也是表的。孙涛玩这个上瘾,显然成功约炮过好几次,夜店的姑娘们也不客套,呼之即来。

前后喝了几圈酒,唱歌、玩色盅、吹扑克,海冰说玩真心话大冒险,输了脱衣服的,妹子们说这个不流行了,于是开始玩那个游戏——“我曾经”,说一件事,如果一桌子人里只有你干过,那么你就赢,其他人喝酒;只要别人也干过,那么你就喝一杯纯的。

孙涛有点大了,似乎男人一老就猥琐,所以丫说的不是“让人怀过孕”就是“第一次未满18岁”这种黄腔。

海冰也在那胡吹,什么“砍过人”“劫过车”“混过杀人犯”都出来了,丫顶多砍过他们服装店里橱窗的假人,劫过自行车,混过白锋那样的过失伤害。

相比较起来我真的是正经人,连喝了几杯又装孙子似的接了领导电话之后,我悲从中来地想起了那道13分的大题,于是我一拍桌子使出了撒手锏。

“我,为了一姑娘,为了能和她在一块儿,高考少做了一道13分的大题!”

有那么两秒钟吧,大家安静了一下。然后他们就笑起来了,一边骂我傻逼到牛逼的程度,一边喝干了杯子里的酒。我也笑了,在座的人里估计一半不懂高考是什么玩意,另一半因为知道它是什么玩意而觉得我这么拿它不当回事着实不是个玩意。

后来七七说,就是这会儿她坐到我旁边来的,那时候她刚高考完,拼死拼活上了个二本,所以不由对我这位可笑的大叔有了点敬仰之情。

然后我们就喝大了,然后我们就回家了,然后第二天早上醒来我一睁眼就看见全裸的七七了。

4。

对所有男人来说,性都很重要。当然我们也不排斥女人们顶礼膜拜的爱,这都没关系,我爱你,我想睡你;我不爱你,我也想睡你。当男人懂了性,他就不怎么懂爱了。

不过男人也有过这种时候,我爱你,但不想睡你,或者说不是不想,是不会想,不敢想,不舍得想,来不及想。不过一辈子估计也就那么一回,好多人管这叫初恋,我这一回属于方茴。

还有另一种时候,我爱你,特想睡你,睡了你之后甚至觉得睡你比爱你这事还重要,你若睡在我身边,便是晴天。这种事吧,基本上一辈子也就那么一回,好多人管这叫初夜,我这一回属于沈晓棠。

毕业之后我没怎么见过沈晓棠,即使是我跟老大、高尚、宋宁聚一块喝喝酒,她也不会跟来。下意识地,我们达成了默契,不如不见。老大当时挺苦闷的,他和沈晓棠谈恋爱的事,沈晓棠家里非常特别很不同意。沈晓棠他们家虽然不是大富大贵吧,但也是小康之家,爸爸在个大国企里做中层,妈妈是个老师,也算高级知识分子。老大呢,那真是一穷二白的典型凤凰男,父母都是农民,小学文化,家里还生了个妹妹,技校毕业后在省城做美容院小工。这种差距真不是我爱你三个字就能轻易解决的。不过当时老大和沈晓棠是真心想在一起,所以虽然沈晓棠家里百般反对,也没碍着俩人一起规划美好蓝图。沈晓棠为了表示不屈从家里,还大剌剌地在一个五一节把老大带回了家。

沈晓棠的父母不便当面作,她爸爸躲在屋里看报纸,她妈妈则客气简述了一下沈晓棠的生长环境和自身优势之后,直截了当地说:“森昭,我看你也是个好孩子,但是不一定适合我们家晓棠,你看,你们俩个人之间的差距还是挺大的。你虽然能够与我顺畅地交流,但是晓棠却不一定能与你的父母顺畅交流。而且你家里这个情况,你还是留在了生活成本这么高的北京,家里不但负担重,未来也是未知数。你们和上学的时候不一样,结婚是要一起生活的,你喜欢晓棠,你想娶她,但你知道现在光在北京办个差不多的婚礼要多少钱吗?”“多少钱?”王森昭懵懂地问。“十万块。”沈晓棠她妈轻描淡写地说。

当时老大费劲巴拉好不容易找了个工作留在北京,月薪也就5ooo出头,这还是税前。他在沈晓棠家附近跟人合租了个狭小的两居室,每个月再怎么省吃俭用,也存不下1ooo块钱。十万块,对他来说那真的就是天文数字。但是他仍执着地有了盼头,他认为只要攒够了十万块钱,他就能大大方方地向沈晓棠求婚了。他和沈晓棠两个人一起开了个银行户头,两人一起往里面存钱,其实基本就是老大在存,沈晓棠一个北京大妞,从小就不懂什么叫省吃俭用。老大自己能省的钱都省下来了,他不舍得抠着沈晓棠,他觉得让正值妙龄的沈晓棠连件像样的裙子都舍不得买,连场正热映的电影都舍不得看,这不成,太亏心。

那时候没人能帮老大,我们这些人个个月光、半月光,挣的钱都不够花的,十万块只能是个传说。他家里更甭说,偶然在电话里听他提起这事,过了半年他妈给他寄了12ooo块钱来,这已经是他们家全部存款了,里面还有4ooo是他妹和邻村一个大她好几岁的男的订婚的财礼钱。就这么晃悠了一年多,老大和沈晓棠的那个存折上,总共才不到两万,距离十万块,仍旧遥遥无期。

后来老大他们公司有外派的任务,驻藏,管吃管住那是肯定的,工资能涨到8ooo多一个月,年底有奖金,回来还能升职。虽说物质条件还可以,但是离家千里,又地处高原,人生地不熟,没有家人朋友,这种事根本没人爱去。可对老大来说,这简直就是天赐良机,他毫不犹豫地报了名。

临去西藏之前,我们一起聚着送了老大,那顿饭沈晓棠来了,全程话不多,眼圈红红的。我知道她是难受,她从小到大没经历过的难处在谈恋爱这件事上算是全赶上了。那晚大家都有点醉,在一次次的举杯中,我们向可怕的未知的未来致敬,希望它能放我们一条生路。我到现在还记得老大压着嗓子喊:“两年,晓棠!你等我挣够十万块钱,我就回来娶你!”沈晓棠哭倒在他怀里,我突然有点羡慕他们,他们能从遥不可知的未来中期待什么,祈求什么,而我,没有。

如果说我有唯一一个惦记的人,那就是方茴,可她没给我一丁点可寻觅的未来。

在老大的存折还差2ooo块钱就凑够十万的时候,沈晓棠和他分手了。老大没细说原因,我觉得能让他们分手的原因太多了。

虽然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城市里,但是这个世界让二十几岁的穷小子看到的东西和让二十几岁的漂亮姑娘看到的东西是不一样的,这个世界让身处青藏高原布达拉宫的老大看到的东西和让身处纸醉金迷繁华都市的沈晓棠看到的东西是不一样的,这个世界让出生在黄土地上一步步成长的男人看到的东西和娇养在浩瀚帝都的女孩看到的东西是不一样的。所以,最终老大和晓棠不在同一个世界,也不再有同一个梦想。

老大从西藏回来后我们也聚了聚,那次沈晓棠也来了,但根本没有进门,她只是在门口跟老大说了几句话,把那张差2ooo块就到十万的存折还给老大就走了。透过窗子,她似乎望了我一眼,而我忘记了这一眼里是埋怨还是感念。她姣美白皙的背影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时留下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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