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进宫后不久,便被梁太后身边的大太监看上了,养在身边。大太监在宫中混了多年,也算油头人精一枚,宫闱秘辛也算见多了去。张让进宫时由于年纪很小,又是个美人胚子,便被大太监注意到,这样的小孩养在身边,根据君王和达官贵人的嗜好,大了可作为潜力投资,小了可以养老送终,当个使唤的。大太监对张让很严格,让张让从小养成会看人眼色的主。
但是凭心而论,大太监是从心底为张让好,对他严格,但不虐待,而且心里也把他当自己的孩子一般在身边带着。张让也一直在心中记着大太监的恩情,在梁太后去世后,桓帝在张让央求下也没有太过发落大太监。
当张让才初晓人事时,已出落得很有几分姿色,对梁太后来说也算个知根知底的,便把他送到了桓帝身边。一来可以当作自己的耳目,而且拴住了桓帝,便也不再好找后宫的其他妃嫔,便也减少诞下龙子龙孙的机会,威胁不到梁皇后的地位。
桓帝初始只是为了向梁太后示好,明知张让是梁太后那边的人,也很是亲近,但除了对张让的那点颜色有些好感以外,其他的也谈不上,甚至可以说,实际上桓帝心底对张让还是很反感的。
也许那时都还年少,足够空白,足够大胆地去爱去恨,不会因历经沧桑而顽固、狠厉或疲倦,也不会因现实的伤害而只能蜷缩起来不敢再去爱、再去信赖。
当知道一个人的故事与理解一个人的心情后,再喜欢上这个人,也许就不再那么困难,即使桓帝知道他是梁太后身边的人。也许是张让的身世,也许是他的性情,或者还有他的美貌,桓帝母亲也只是蠡吾侯的一个妾而已,而且他也有一个同胞弟弟。
就是在不能被预料的某处,桓帝被打动了,原来的反感与排斥都被理解替代,即使他会做对自己不利的事情,也会原谅,也会包容。也许正是因为这不可预料,所以这才叫缘分。
李溙进宫时早已作好了最坏的准备,崇德殿御案下的铜铸仙鹤以凌身欲飞的飘飘之姿,长嘴出飘着缕缕熏香。张让侍候在桓帝的身侧,眼睛都是红肿的,脸色很是青白,投过来的眼神带着怨恨与恶毒。
李溙行礼后,桓帝并未让他平身,只是居高临下有些恼怒地斥责道,“司隶校尉监察百官,但犯诛辟之罪的命官,应请示于帝王,李大人却擅作主张,即对野王县县令处以极刑,不知李大人将朕置于何地?!”
“春秋曾释义,若非于天子之侧捉拿凶手,凶手是否有罪,还不可确定;若于天子之侧捉拿凶手,即可以确定凶手有罪。如今野王县县令于京畿之重地,天子脚下,残杀孕妇,凭此即可确定为有罪。而礼书曾言,公族有罪,即使宽宥,司官可根据大义而并不听从。”
“微臣任司隶校尉已有一旬之久,惟恐因办事不力而不能惩奸除恶,行事迟缓而渎职,不想圣上却以微臣行政太过迅速而加以斥责。”
实际上李溙说的话即两个意思,即首先他并没有藐视君王,侵犯君王的裁判权,因为根据春秋大义,天子之侧犯下恶行,即可确定有罪,因为天子视听达于身侧,现张朔为京畿命官而非地方命官犯下恶行,正是由于君王的圣明和达于视听,李溙才可据此判断张朔有罪。
其次,若李溙没有侵犯君王的裁判权,那么桓帝斥责他只能解释为认为他办案太过迅速。李溙回避大的冒犯,承认小的过错,并恳切地表示对君王的忠心。可以说,整套说辞滴水不漏,既没有侵犯君王的实权,也没有否认君王的指责错了,从大从小,都给足了桓帝面子。
不过说辞总归只是说辞,即使再滴水不漏,再逻辑完整清晰,也改变不了说辞背后的实质。若非以为桓帝会偏私,李溙又何必如此迅速地处死张朔,对于这点,在场的三人心中都心知肚明。不过这对于任何一个人而言,都是不能说出来的话,更不用说在桓帝跟前了。
桓帝见李溙已如此说,也不好再斥责什么,便对张让说,“这是你弟弟犯下的过错,与李大人又有什么关系呢——”
张让听出了桓帝话中的责怪意味,虽然很轻,不禁咬紧了嘴唇,垂首跪伏在桓帝身侧。天威莫测,即使如他,也不可有损君王的尊严。张让仿佛将自己的位置看得更清晰了些,桓帝怎么可能为了他而自毁圣听,对于他来说,黑的还是黑的,不可能因为他的情绪,就把黑的说成白的。对于所有人来说,张朔都是犯下大恶的命官,除了父亲,没有再会因为张朔的死而觉得难过。即使是桓帝,也是如此。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张让:你一点也不爱我!
桓帝:怎么会呢—。—
张让:我喜欢白色你喜欢黑色,我喜欢吃甜的你喜欢吃苦的,我若指鹿为马,你肯定还是会把鹿当作鹿的!
桓帝:汗—。—(难道鹿不是鹿吗?)
冬月:哎,小受心,海底针啊。。。就算他把黑的说成是白的,你也要说那是白的啊。。。
ps春秋释义那段是晋文公执卫成公归之于京师的公羊传的解说,不可深究;还有,第一次写小剧场,好忐忑
本无常(一)
张让亲自至司隶校尉府衙内与弟弟收尸,一路有些失魂落魄,府衙门口立着两尊玄铁凶兽,很是煞人。张让一路已无心思注意太多,不想抬着张朔尸首从正门而出时,一形容狼狈的人突然冲过来,扑在尸首上。那人浑身都有些颤抖,但一丝声息也无,眼睛布满了红血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