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可从小生长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
被洗脑长姐如母,要牺牲要奉献。
吃的喝的穿的好的,都要让给弟弟妹妹。
脏的苦的累的活儿都是她干。
说是重男轻女也不尽然。
至少家里对妹妹就还不错,只可着她一人剥削压迫。
这也造成,她虽然相貌清丽,却毫无气质。
而且性格胆小怕事,自卑懦弱,扭扭捏捏,总是低着头不敢看人。
后来她才知道,那是因为她不是亲生的。
才被没有血缘关系的养母当成工具人,可以随意被牺牲。
通知书让出去后还没多久,弟弟李梦龙在学校打架,把同学的眼睛打坏了。
对方家庭在当地有一定的势力,要求赔五千块,不然就要李梦龙两只眼睛。
王翠莲既没有钱赔人家,又不舍得自己的好大儿失去光明。
最后是李梦娇出了个馊主意,去借高利贷。
结果利滚利,不到一年就从五千滚到了三万。
要债的人天天堵上门,扬言不还钱就要她好大儿的命。
这可不就抓住王翠莲最大的软肋了嘛。
走投无路的王翠莲,再次把主意打到了她身上。
结果把她灌醉后,却送错了房间。
她醒来后,身边躺着高烧的陈行一。
门外养母带着一群人在为她“讨回公道”。
王翠莲要以3万块的价格,把她嫁(卖)给陈行一。
不然就要去告他强奸,让他坐牢。
陈行一当然不可能认,他可不是吃闷亏的主。
他恶名在外,伙同一群小混混,每天招猫逗狗,吃喝玩乐,一点正事不干。
李可也不同意,陈行一是陈晨的小叔,她不想成为初恋他婶。
于是天天在家里哭天抹泪,寻死觅活的,要不然王翠莲也不能给她下药。
男不愿娶,女不愿嫁。
只有王翠莲一个人急得嘴上冒火泡,谁让自家好大儿还在等钱救命呢。
王翠莲只能硬着头皮,天天上门找陈父陈母。
陈行一是老来子,从小爸妈宠的要命,害怕看到他皱一下眉头。
当然不愿意违背他的意愿,替他娶妻。
最后是王翠莲带着b单上门,陈父陈母认下了这门亲事。
一方面,这事闹得人尽皆知,李可要么嫁给陈行一,不然坏了名声,会被流言蜚语淹死。
如果李可有个好歹,以后说出去就是陈行一睡了人家姑娘,不想负责,把人逼死了。
这样的名声传出去,她儿子这辈子别想结婚了。
另一方面,陈母很满意李可这个儿媳,毕竟她吃苦耐劳,老实本分,不作妖不闹事。
虽然怯懦了点,但好好调教,能成为不可多得的贤内助。
当然了,更重要的是,她肚子里有了陈行一的孩子。
老一辈的人比较注重血缘子嗣。
而陈父听陈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