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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钦命行走(第2页)

纵然伤势痊愈,仍旧会有一圈的虬结的伤疤留痕。

这种伤疤,终生都难得消除。

而这位费心语的身上,只是心脏位置这类型的伤疤,就足足有六道至多,六个圈,挤得如同长了一圈大大小小的瘤子一样。

这也就是说,这种最致命的心脏中箭伤势,这货足足挨了六次!

再看到身上别的地方的伤,每一道都是触目惊心,动心动魄。

大家都是老兵老手,都知道什么样的伤才能在痊愈后留下某种痕迹;有些伤,都是那种断了骨头却又来不及及时处理才会留下。

比如右胸肋下,那边鼓出来一块青紫色的肉,那分明是被利器切进了肚子里面,将骨头也切断,更是伤到了内脏之后,间隔时间过一刻钟处理这种伤势才会遗留下的特殊痕迹。

还有肩膀上那一道从左肩一直到右下腹的长长痕迹,更加就是开膛破腹类伤痕,而且入肉至少三分,再进少许或者出刀者的修为更高一分,那就不是单纯的开膛破腹,而是直接将人一分为二了!

将士们的目光逐渐从愤怒变成凝重,再转为尊敬。

费心语一张口就是下三路,粗俗无比,更是脏口连连,百无禁忌,但是在这些军中男儿听起来,却并没有什么羞辱感,反而有一种熟悉的亲切点滴滋生。

这是因为军中的那些糙汉子兄弟们,每一个说话都是这个样子。

跟他们拽文,才要听不懂,才要大呼不要!

费心语偶尔转身,背上就比较光洁了,伤势较少,不过寥寥十几道,而且很轻。

嗯,这个数字对于一般的军人来说还是多的,但和费心语的前身相比,却是天上地下!

一干将士肃然起敬。

只有在战场上永远在冲锋的勇士,才会有这样一身的伤痕,满身的勋章!

因为他始终没有后退过,始终面对敌人豁命厮杀。

只有在遵从军令撤退的时候,才会偶然不经意的伤到后背,而且那时候必然是自己的援兵上来了,有人照拂,所以才不会伤得很严重。

只是看伤疤的数量,纵然费心语身材已经很魁梧,但遍布身体的千多条伤疤,仍旧是太多太多,无论如何都难以不引人注目。

这家伙受了这么多伤,居然还能活到现在!

这本身就已经是个奇迹!

此刻,他光着膀子站在这里,看在军中将士的眼中,何异于浑身挂满了光芒璀璨的军功章!

耀眼而不可逼视!

双方僵持,王三元是断断不敢冲进去的。

只不过费心语也没有冲出来。

良久之后,费心语终于吐了口唾沫,抬起手指着王三元,咧咧嘴,轻蔑道:“姓王的,莫要说我小瞧了你,身为一城主将,竟然这么的惜命?抵达目的地之后,连个带头冲锋都不敢冲?那你还带什么兵?当什么将军?”

“你若不是另有目的,便是本性懦弱!就你这样的人,我老费,看不起你!一城主将,我呸!”

说罢,他歪头,吐了一口唾沫。

呸!

这一口唾沫,仿佛吐在了彼方所有将士的脸上,大军顿时一阵骚动。

无数人都是握紧了拳头。

纵使眼前之人那一身的伤疤如何光辉璀璨,是个英雄人物,但是这不代表老子就不想揍你!

便在这时,何必去凌空负手而临,蹈步虚空,充满了威严的喝问道:“王三元,你要造反?!”

王三元不知怎地,听了这话居然莫名的心虚了一下,急忙行礼:“何大人,卑职不敢,不过归属下彩虹青衣近来闹得实在是太过了。”

何必去淡淡一笑,抖手扔出一个金牌:“你此番前来,无非是要一个结果,你要的,可是这个?”

王三元接在手里一看,顿时脸色大变。

何必去眼神凌厉的看着王三元,淡淡道:“这可够了?”

王三元翻身下马,站在地上,躬身奉上令牌:“恕末将甲胄在身不能全礼,还请大人收回。”

何必去冷喝一声,道:“可看清楚了?”

“看清楚了。”王三元脸上冒汗。

何必去这才又一招手,将那金牌召回手中,金牌翻着跟头回到何必去手中。有很多眼尖的都是看到了金牌上分明刻着几个字。

“钦命行走!”

凌晨四点,犯了胃病,胃酸疯狂折腾,一直到早晨九点多;几乎就是没睡。上午更新完躺了一会,吃过午饭去了医院。由于假期,胃镜做不了。于是改道中医,一番排队,拿了药;女中医问我,烟、酒、熬夜、吃饭规律、运动等各种的时候,我一律摇头;女中医很感叹:五毒俱全啊。下午四点,拿了药回来,立即冲了一盒,一喝的时候,突然想起了风印。这尼玛不会是风郎中给我配的药吧?这苦的简直令人指

说这么多就是想说,今天胃病搞得我实在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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