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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页(第1页)

  “你急什么?”季明珠还有点舍不得小羊羔,所以不太愿意回去。

  秦毅笑呵呵的说:“我都一天没摸闺女了,她肯定想我了。”说完,秦毅拉着季明珠坐下,然后隔着一层衣服开始摸季明珠的肚子。

  “闺女,今天想爹没?想得话你就动一下,那你出来后爹给你买漂亮的小衣服,小夹。”

  秦毅喋喋不休的对着季明珠的肚子说话,完全没有以前的样子。

  季明珠无奈的翻了个白眼,眼里却露出笑意。

  肚子里的宝宝第一次胎动的时候,刚好秦毅在和宝宝在做感情交流,摸着季明珠肚子上鼓鼓的地方,秦毅当时就高兴疯了。

  从此以后,秦毅就进入了傻爸爸模式,每天再忙都会抽出时间和宝宝聊天,并且他还坚信季明珠的肚子里的宝宝是个贴心的小闺女,不然怎么他刚摸宝宝,宝宝就回应了他。

  季明珠也乐意见到秦毅和孩子亲近,只是偶尔她也会酸,感觉秦毅更爱宝宝了。

  但她后面想到宝宝在自己心目中的地位也比秦毅高,就释然了,他们这对夫妻都是一个思想,那就谁也别说谁了。

  第48章

  清早,一缕金黄色的阳光从窗外撒了下来,照映在季明珠的脸上,将她衬得白里透红。

  阳光有点刺眼,季明珠把头侧到旁边,然后迷迷糊糊的睁开了眼。

  身旁的位置早已变得冰凉,看来秦毅是早就走了,不过季明珠看了一下时间,现已经快十点了,秦毅不在也正常。

  挺着大肚子,季明珠有些艰难的从床上爬起来,现在她就像一个大胖企鹅,翻身困难,起床困难,就连走路也像企鹅似的摇摇摆摆的。

  简单洗漱过后,季明珠就开始吃早餐了。

  她的早餐是秦毅早就做好了的,青菜粥,煎鸡蛋,糖拌西红柿,还有一杯羊奶。

  早餐全部被秦毅放在蒸笼里保温着,季明珠只要拿出来就可以吃了,她现在的胃口也很好,一顿早饭,她就喝了两碗粥,吃了两个鸡蛋和一盘西红柿以及一大杯羊奶。

  怀孩子有时真的说不定,在怀孕早期时,季明珠认为,她怀这个孩子一定会很辛苦,初期的孕吐就把她折磨得心力憔悴,后面还不知道怎么办好。

  没想到,过了三个月后,季明珠突然就变得正常起来,她吃嘛嘛香,睡得好,气色红润,孕后期的水肿啊,胸闷一样没有。

  若不是她的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季明珠根本没觉得自己怀孕了。

  而每当季明珠感叹时,秦毅总会笑呵呵的说,这是他闺女体贴自己这个娘呢。

  吃饱喝足,季明珠把碗筷收好,出门看了一下,家里的地已经全部扫干净了,牲口也全部喂好了,衣服也洗了,反正什么都被秦毅做好了,季明珠即使一天闲在家里,也啥都不用做。

  好吧!既然没事做,季明珠就坐在自家屋檐下,看着外面的风景,开始每日呆。

  这样堕落的日子季明珠已经持续一段时间了,可她也没办法,秦毅不准她去上工,原本她还想着可以做点家务,可她早上嗜睡,等她起来时,秦毅把家里的事也全做了。

  现在既没有电视机,也没有手机电脑,连本小说也没有,宝宝的衣服她也全部做好了,其他人又在干活,想找个聊天的人都找不到,这个样子,季明珠除了呆能干啥。

  幸好的是,季明珠的预产期已经差不多了,也就是说,用不了多久,她的宝宝就能出生了,堕落的日子她也不用过太久了。

  现在已经是五月底了,天气炎热,季明珠有点受不了,就去家里拿了一把蒲扇扇着。

  大门外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季明珠下意识的看过去,就看见一个黑色的头顶。

  等头顶的主人抬起来头来,季明珠现来人是大队里一户姓王的王家姑娘王小雯。

  “是小雯啊!快进来坐。”

  王小雯看见季明珠现她了,嘿嘿一笑,然后她就几大步走了进来。

  招呼王小雯进来,季明珠就要去抬凳子。

  王小雯赶紧拦着季明珠,“明珠姐,我自己来就好了。”

  说完,王小雯就跑到屋子里抬凳子,她也不想太自来熟,可现在大队里谁不知道,秦毅把季明珠当掌中宝一样疼,一点事都舍不得让她做,虽然王小雯有点看不惯,但她毕竟有求于人,可不敢让季明珠受累,要不然秦毅回来知道了生气就不好了。

  想到这里,王小雯又羡慕,也不知道季明珠上辈子是积了什么德,这辈子能找到秦毅这么一个好男人,又能干,又是城里人,还疼媳妇,真是打着灯笼也难再找到这么一个人了。

  越对比,王小雯就越不喜欢自己即将要嫁的人,可惜她再不愿意,家里父母答应了,她也没办法了。

  凳子抬出去以后,王小雯坐到了季明珠对面。

  季明珠和王小雯并不熟,就不知道要说什么,不过她看到了王小雯用了一根鲜艳的红头绳扎头,便夸赞道:“小雯你的头绳那买的,真漂亮。”

  王小雯害羞的笑了,说,“是我对象买的,”若王小雯哪里满意她对象,那就是他家家庭条件比较好,男人又是独生子,以后嫁过去铁定吃喝不愁。

  “小雯有对象了,恭喜了,”没听说过,没想到王小雯居然不声不响的就有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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