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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页(第1页)

  萧三娘:“无妨,他块头大,窜几次稀也死不了。”

  一旁的翠翠老实道:“万一你家男人骂咱们娘子咋办啊?”

  萧三娘柳眉一横,“我自己做的,他敢!”

  结果这么一闹腾,那盆传说中能刺激到天灵盖的毛血旺反而成为了街巷里的宠,实在是因为它太下饭了。

  夏日人们本就没甚胃口,忽然来了这么一盆重口味的饮食,真是叫人又爱又恨,既想吃它,又刺激得叫人受不了。

  当地人是受不了那份辛辣的,能吃下它的多数都是外地人。

  以往在秦王府里李瑜不食猪肉,宁樱也极少处理它,如今在这市井里它有了极好的归宿。

  这个时代的猪因为人们不擅阉割,导致膻腥重,不易处理,而浓油赤酱,呛鼻的辛辣咸鲜是它最好的搭档。

  腌制后不论是猪肝猪心猪肺猪大肠都能一锅煮,麻辣重口掩盖了它本身的膻腥,非常下饭,而且还便宜。

  一时间,宁樱的小食肆倒是销了不少猪肉,这是她始料未及的。

  炎炎夏日就在这样的充实中度过,秋冬适宜进补,开始有人来吃锅子。

  宁樱也逐渐习惯这种市井小日子。

  诚然比秦王府劳累许多,但胜在自由随性,没有那么多规矩束缚,也没有谨小慎微,想开怀大笑就大笑,想到街上走走就去走走,不用看人脸色,更不用伺候李瑜那祖宗。

  现在她正逐步融入这个社会,跟街坊邻里也能有说有笑,虽然在生活上不是太宽裕,但时日长久些,总能一点点变得更好。

  如果说秦王府里的日子是一眼望到头,那么现在的日子则是朝气蓬勃。

  它跟那四方宅院里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那宅院里没有风吹雨打,有安逸稳定的生活环境,而你只需要舍弃自尊安分守己做个奴仆就好。

  外头却不一样,它充满着数不清的变故,需要靠自己的双手去承担风险,没有人为你遮风挡雨。

  这是它的弊端,相对来说却能让你堂堂正正做个人,至少是能稍微有点尊严的活法。

  宁樱喜爱这样的活法,充满未知,充满挑战,纵是前路艰辛,她也能无惧风雨,因为做自己命运的主人真的很好。

  这或许是李瑜永远都体会不到的,只因他生来就是许多人的主宰者。

  出来了这么久,宁樱倒也不是从未惦记过他,只不过他身上能值得她惦记的估计就是那身皮囊了。

  毕竟哪个女人不爱美色,更何况还是那般高级的美色呢?

  宁樱可不是那种羞于启齿的女人,经历过事儿,也知道男人的美妙,但再怎么让人流连,也抵不住有尊严的自由。

  入秋后的天气日渐凉爽,有客人觉得红泥小火炉搁到桌上有些高,涮烫起来不大方便。

  于是宁樱打算把桌子换过,便趁着空闲去了一趟街尾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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