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物一离开巢穴,人们便硬着头皮跑了进去。
先前闻到那味道他们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
可真到面对时,众人直接吐了。
六人一进去还没干正事就被熏得昏天暗地。
倒是易秋白的心理素质比他们要好些。
反正方便面泡臭袜子的重口味他已经领教过了,并且生出了直面惨淡人生的勇气。
洞穴里的狼藉远远出了他们的想象,全是堆积如山的碎骨头渣子。
至于碎肉末早就已经腐烂风干了。
洞穴的石壁上镶嵌着铜制油灯,能把洞里的全景看清,人们不至于摸瞎。
面对乱七八糟的尸骨,六人一时不知道该如何下脚。
好在是二叔迅镇定下来,小声提醒道:“赶快行动,我们的时间并不多。”
这声提醒非常及时。
高野率先向骨头堆里走去,边翻边说:“来都来了,总得带点什么回去。”
易秋白看着他扒拉人骨头,心道:大哥你他妈当旅游呢。
众人冒着生命危险进来,关键时刻自然不能掉链子。
六个人同心协力,带着抄家的使命,势必把洞穴翻个底儿朝天。
先前人们进来时树上的铃铛响了两次,怪物吃两个人的时间至少也要十分钟。
再加上外头有孟晩霞放哨,只要他们的动作够快,那生存下去的几率是非常可观的。
这是最理想的算法。
十分钟六个人,加起来就是六十分钟的使用率,时间非常充足。
然而洞穴远比他们想象得要长得多。
六个人在洞里搜了好一阵子都没有任何现。
不仅如此,他们进来的时间似乎比十分钟要久得多。
像意识到了什么,易秋白忽然停止翻找,缓缓扭头向洞口望去。
低沉的呼噜声冷不防在洞口响起。
他当机立断道:“快跑!”
六人慌乱往洞穴深处跑去,因为怪物拖着猎物回来了。
害怕惊动怪物,人们一窝蜂躲藏到狼藉中,大气不敢出。
一股浓郁的血腥气息从洞口飘来。
猎物出痛苦的申吟声,是个女人。
听到这个声音,易秋白的心里生出不好的预感。
目前存活的女人只有三个。
吴月和周晓娟,还有放哨的孟晩霞,究竟是谁被拖了进来?
六个人面面相觑。
胖子憋不住了,偷偷地探头打量。
借着墙壁上的铜油灯看到了被啃食的猎物,脸色一下子就变了。
蓝色衣服。
是孟晚霞。
人们从他的脸上猜到了大概,气氛变得更加凝重。
怪物撕扯皮肉的声音在洞穴里被放大了数倍。
人们眼睁睁地看着它啃食同伴,舔舐鲜血,咀嚼骨头,咯吱咯吱,跟嚼蚕豆似的嘎嘣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