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国东部,落雀山庄。
迟幸身穿素净的白衬衣与豆青色棉裤,安静地坐在花藤下品茶。
他只能用左手,因为右手骨折了,正打着夹板,固定带滑稽地挂在脖颈上。
山庄鸟语花香,上好红茶的浓香在空气里阵阵飘散。
他被带到这里来已有五日,而山庄的主人柏云孤始终没有出现。
管家吕伯总是笑容可掬地说,“柏先生身有要事,您安心休养便是。到了这里,您便安全了。”
他当然知道自己在这里是安全的。但他想要的,不仅是安全。
茶香萦绕在舌尖,他舔了舔下唇,开始打量手机屏幕里的自己。
他生了张美艳绝伦的脸。用他那已经翘了辫子的长姐的话来说,就是风尘气十足。可他的眼睛偏偏干净清澈,而五官线条柔和,这让他的美显得毫无攻击性。
很多人都说,他是个单纯的美少年。
但在嗜血的军火豪门中长大,美少年能单纯到哪里去?
单纯的人早被玩死了。
他才十八岁,已经爬上了“孤鹰”雇佣兵团之主柏先生的床,且深得柏先生宠爱。
若非如此,现在死的便不是他的长姐迟曼甄,而是他这个单纯的美少年。
上一次见面时,他依偎在柏先生怀里,软着声音求柏先生保护自己。
柏先生似笑非笑地轻抚他的腰,说要看他的“表现”。
那一晚,他“表现”得格外卖力,几乎将所学全都用上了,最后哭得梨花带雨,颤抖着求饶,柏先生也没有心慈手软。
他在呻丨吟中晕迷,醒来时柏先生已经离开了。
他有些害怕,不知等待着自己的是何种命运。
好在柏先生对他的“表现”相当满意,派来了“孤鹰”一队的精英。
想起那人,他蹙起眉,眼中流露出明显的不悦。
同样是精英,他最希望见到的是一队队长楚臻。如果不是楚臻,换成梁瀚、明久也行。
可来的偏是秦轩文。
他最瞧不上的秦轩文。
听说秦轩文是在柏先生身边留得最久的人。可这又怎么样呢?留得久,却从不受宠,像狗一般被呼来唤去,可曾有一丝尊严?
既然是雇佣兵,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就行了,为什么还要爬主人的床?
不是贱吗?
他过去未与秦轩文打过交道,以为此人和其他雇佣兵一样满身横肉,心道柏先生也是口味多变,睡惯了白皙柔软的美人,偶尔也想尝尝野。
可真正见到秦轩文,他才明白自己想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