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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页(第2页)

  他问:“阿爸,我们的名字为什么和别人不同?”

  “因为阿爸的家乡不在这里。”

  靳枢名给他讲东北辽阔的田野,讲秋天绚丽的五花山,讲支着大烟囱的工厂,讲永远精神十足的工人。

  他又问:“那阿爸想念家乡吗?”

  靳枢名沉默了很久,用那时的他还无法理解的温柔语气说:“想。但是你在这里,阿妈也在这里。”

  古丽巴依这些年偶尔跟他说,古兰茹孜和靳枢名的爱情像喀喇昆仑上的雪一样纯洁。

  他们都为对方放弃了最珍贵的东西。

  不是。

  他在心里反驳,起码这不对。

  他见过靳枢名后悔的样子。

  也许这份后悔和爱情并不矛盾。但靳枢名的确是被爱情捆缚在了这片大地上。

  他不想捆缚斯野。

  斯野就该永远站在光芒的中心。

  离开火锅店,大家唱着闹着赶去酒吧。

  斯野已经有点醉了,乖乖地软在靳重山身上,在无人看见的角落交换亲热的吻。

  成都的夜生活比西北更加丰富,就像斯野说的,凌晨四点街边的老妈蹄花还满座。

  酒吧放着陌生的音乐,人们肆意扭动着身体,一杯杯缤纷梦幻的鸡尾酒被调酒师送到面前,就像魔术般绽开的花束。

  斯野一饮而尽,幽暗的灯光笼罩着他。

  如果成都的夜色是琥珀,他就是这琥珀里的精灵。

  最后斯野喝醉了,靳重山搂着他回家,他醉里耍起小性子,要吃红星路上的三哥田螺。

  靳重山叫了辆车带他去,他嗦着田螺,吃着黄辣丁,迷迷糊糊地说:“最喜欢这家苍蝇馆子,如果喀什有就好了……”

  留恋的情绪只有在面对懵懂的小孩时才会流露。

  像当年的靳枢名。

  同样,不舍的心情只有在不清醒的时候才会流露。

  像现在的斯野。

  喀什不会开这种馆子。靳重山想,回到喀什,就吃不到了。

  睡醒后已经是下午,斯野记得自己赖着靳重山去吃了三哥田螺,但不记得说了什么。

  那店开在一条深巷里,十几年没变过样,环境是一等一的差劲,每次去吃完,都是一身油味。

  但他被洗干净了,身上是清的柠檬香。

  他心情很好地想,我哥是个什么大天使?

  几个月来,他对靳重山的印象已经换了好几轮:酷哥、大可爱、宝贝、大天使。

  他有一个最好的男朋友。

  已经是十二月底,“诱拐”靳重山来成都前,斯野说展会结束就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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