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喝了一口柠檬水,浸润干燥的嘴唇。
“我不想结婚,我才24岁,我还没玩够,还有那个孩子,我完全没有当爸爸的准备。”
詹姆斯摊着手说。
林克瞥他一眼,要不是他手里有一家店铺,有美国国籍,像他这样的人在别的国家只会打光棍,哪会有人追着要嫁给他,给他生孩子。
“距离结婚还有两个月,从现在开始做准备也不迟,另外凯茜准备在市区开一家小咖啡馆,交给你和莉莉安打理,以后你有妻子孩子,小咖啡馆,日子也会很不错。”
“你不觉得这样很可怕吗,我长这么大,还没去迈阿密之外的地方看过,现在就要结婚当爸爸,还要守着一家咖啡馆过一辈子,太可怕了,这样的日子一眼能看到头,我后悔了,应该早些跟?去洛杉矶。”
詹姆斯说道。
“去洛杉矶又能怎么样,派对虽然热闹,但你不能天天参加派对,环球影城,威尼斯海滩,比弗利山庄,日落大道,这些地方虽然漂亮繁华,时间久了你也会腻。
();() 还有那些酒吧舞厅俱乐部,也只是无聊的人消磨时光的地方,去的多了你会加更无聊。留在迈阿密,留在你喜欢的地方,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可以前你不是这样说的,以前你经常怂恿我出去。”
“以前你也没孩子。”
林克说道。
不止是孩子的原因,也因为詹姆斯的性格,像他内心懦弱的人,去了大城市会更加难受,还不如留在迈阿密这个舒适区。
至于在大城市中生存会经受磨练,变得成熟坚韧之类的道理,也并不适用于任何人。
有的人本身底子硬命硬,经过磨练会变成金子,但更多的人都变成碎渣,詹姆斯显然不属于前者。
另外林克在纽约在洛杉矶生活两年多,对那里的感觉也从最初的向往,到现在已经有点倦怠。
这两座城市给他的感觉像是两个深不见底的泥潭,泥潭里有写着财富、名誉、地位、情欲等标签的宝箱,得到越多,身体越重,也陷得越深。
林克自认从前不是什么好色贪财的人,从前的目标是美女两三人,存款七八亿。
可见识过好莱坞的物欲横流,曼哈顿的奢靡繁华,性格会潜移默化地受到影响,三观会被扭曲,自身的欲望也会被无限放大,人也渐渐变得贪婪好色,爱慕虚荣。
尽管林克抵制过抗争过,但离开两个泥潭,回到迈阿密后,他看看自己过去一年做过的事,发现所有的抗争都是在做无用功。
每个人在进入泥潭后,就变成泥潭的一部分,即使此刻他的本体漂在迈阿密海面上。
另一个社会属性的他依然身在纽约和洛杉矶,无论报纸电视网络依然传播着他在纽约在洛杉矶做的事情。
像是他从没离开过。
像他这样被认为是强者的人进入大都市后都无法保持本色,更何况詹姆斯。
“林克,听说你和泰勒的孩子。”
“别说了。”
林克说道。
“哦,好吧!”
詹姆斯手足无措地挠了挠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