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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页(第1页)

他见状,更觉得胸闷,一把推翻矮桌,面色铁青,天生的俊美容颜似乎也无法遮挡他的气势汹汹,齐柬见他似乎情绪低沉,便暗自将矮桌搬去角落,收拾了杂乱书册,整理好了才退了出去。该死的,他为何要跟上去?对一个死人,他还期盼她出现在自己面前吗?他单手枕在脑后,锁着俊眉,紧闭着眼眸。方才那一幕,却又阴魂不散地浮现在他面前,他逼近那个少女,她的一切,都跟琥珀像极了,他似乎还察觉的到,夜风吹动那几根发丝,萦绕在他的衣袖之上,若有若无掀动他的情绪,他嗅不到她身上多余的花粉味道,想起她的面容,也是素面朝天,不加修饰的自然。她的领口之上,没有任何累赘的珠链玉佩,自然也见不到当初他强加在她脖子上的富贵锁,素白的领口之上,露出光洁锁骨和一小片白皙肌肤,宛若那是她年轻最大的饰物,比起金银俗物而言,都更加特别。只是一个背影很相似的女子而已。他是过激了,也显得可笑。难道因为对她,有一丝丝的歉疚吗?或许他不必带她去幽兰山庄散心,直接告诉她赵老三的死,即便她崩溃哭泣也无妨,或许她在说不喜欢这里的时候,他就可以直接带她回去,不必看着她满心不安,或许……因为送她去死的路上,也有他一部分的功劳吗?他南烈羲鲜少对人感到愧疚,也不会随意自责,再说要她死的人不是一般人,他就算真的了解,到时候又会挽回吗?他比任何人,都要更加清楚自己的内心。他不会。他歇息了两个时辰,睡得并不安稳,起来一看,外面的天还黑着,无垠苍穹上,满天星斗,大漠荒烟,戈壁绿洲,西关的景色,不过如此。即便这样,西关矿产丰富,也是西域丝绸布匹,香料黄金运输所过的必经之路,所以邹国才想要控制这个地方,发一笔横财。明日便是休战结束的第一天,他必须抖擞精神,全身心投入这一仗,如果他猜想的没错,这也是邹国能够支撑司马戈的最后一次战役。屡屡战败,屡战屡败,司马戈是个莽夫,自从之前的将军在于轩辕睿一仗中负伤之后,就由司马戈出征,他年纪不小,却只会用武,不善动脑,只懂硬来,这样的将领,怎么可能是他的对手?邹国皇朝再觊觎西关这块肥肉,输了这么几次,皇帝还想要执着,也是很难说服朝中大臣,毕竟应付战争的这笔军粮,为数不小,长期以往,只会拉跨朝廷的钱财。这一回再轻易输给他的话,司马戈只能灰溜溜滚回去,邹国朝廷自然要费尽心思从别的方法将战争的缺额补上,西关至少可以太平一整年。他不禁回想起自己一开始驻扎在军营的那些年少轻狂的岁月,他从最底层的将领,一步步爬到将军的位置,在沙场秋点兵的肃然嘶吼,在打赢一仗之后跟将士们犒劳大碗喝酒喝的酩酊大醉,在硝烟大起的战场上冲锋陷阵任意厮杀,一幕幕,飞快地划过他的眼尖。深夜的三分寒意,覆在他的肩膀,他的黑发狂烈飞扬,宛若染上夜色的浓重。他轻轻闭上眼眸,沉默了许久,身后突地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扑通一声跪下。“王爷!探子来报,说敌方战营捉到一个女奸细,怀疑是我方派去,在大营周围捉住,如今正准备处以火刑——”南烈羲闻言,幽幽地睁开黑色眼眸,那眼底在一旁火光的照耀之下,透露出几许不屑一顾的情绪,他冷哼一声,说的嗤之以鼻。“奸细?只有输的人和没把握打赢的人才会选择这种下三滥的手段,本王名正言顺也可以让他输的心服口服,何必用什么奸细?司马戈技不如人,居然还在本王面前演戏?”那副将低着头,沉声说道:“方才属下不信,也派人去看了,在我们和邹国大营中央的草场之上,竖着个木架,上面当真绑着一个女孩。”南烈羲不由得低笑出声,这司马戈不只是愚蠢,简直是蠢到了极点,难道他知道自己心情不悦,特意给他找了个大笑的机会?!“女孩?就算是奸细,自然派手脚利落的男人去了,何必用没用的女人?”副将面无表情地回应,“这属下也不知。”南烈羲大手一挥,一派潇洒从容,俊颜在火光照耀之下,愈发显得自负:“恐怕只是拖延时间的战术罢了,不必理会。你让手下的将士准备好了,明早天一亮,就要杀的司马大军片甲不留,我看他是不是还不怕死!”副将领命,退了下去。女奸细。南烈羲回味着这一个字眼,冷漠地扬起嘴角,他行军打仗数年,什么时候需要用奸细打探敌情了?他自负,太骄傲,他喜欢赢的滋味,讨厌挫败。兴许遇到一个强大的敌手那一日,他会考虑用这些法子手段,但面对司马戈,他倒还不至于如今绞尽脑汁。邹国大营离敌方大营,不过五十里之外,一名白衣少年,缓缓走入将军帐篷之内,手里转动着路边拔下的细长野草,一副闲适的公子哥模样。司马戈约莫三十五六的年纪,一身沉重铜色盔甲,金色盔帽,为人高大黝黑,浓眉大眼,因为过分高大魁梧的关系,所以他的表情不用凶悍也让人畏惧,他正整装待发从帐篷内走出来,见白衣少年正朝着自己走来,不禁锁着眉头问了句:“宫少爷,来来来,你说的我都照做了,不过好像南烈羲没有任何反应,会不会——”眼前这个少年,看起来年纪很小,约莫十三四岁,跟自己家里那个儿子岁数差不多,却是比他见过任何一个皇家子弟还要生的俊美标致。他黑发如墨,随意地梳着,白色飘带随风摇曳,五官清秀,一双带笑的眼眸,看起来惹人喜爱。一身宽大的白色单薄软袍披在身上,脚踏轻便的白色短靴,看不出他天生身形,但却显得个子太过娇小羸弱了,一身雪白,也让人在这炎炎烈日之下,觉得很是清爽。这个少年举手投足,懒散贪玩,说话的声音也是轻飘飘的,男生女相曾经让司马戈有些怀疑,不过想来自己在皇室也见过几个皇子长相俊朗,也就忘了这回事。他只知道,这个少年姓氏为宫,名字倒不曾询问过。少年前天才来到西关关外,而引荐人,正是自己的亲舅父——洪征。司马戈看似没头脑,武夫蛮横的面容下却是极为尊崇自家的长辈,幼年丧父的司马戈,洪征正是仕途如日中天的时候,便带着他长大。洪征以前曾经是清国的一品官员,如今虽然闲适在家休养晚年,但司马戈却尊重他如自己父亲一般,洪征所言,他向来是二话不说就听从的。这回舅父说带个故人家里的小少爷来给他出出主意,他立刻点头答应。这不,他已经按照小少爷所说的去做了。把消息放出去,瞧瞧这小少爷是否有通天本事,值得舅父出言推荐。过分白皙纤细的手腕使着一番力气,少年低垂着眉眼,懒懒地将那青草,转动在自己手指尖,宛若呢喃自语:“他是个多疑的人,司马将军跟他打了好几次仗,还不清楚他的为人性格吗?我若猜的没错,他如今正让手下打点一切,准备明早的进攻,一鼓作气,想让司马将军认赌服输呢。”司马戈愣了愣,怎么这口气,好像这个毛还没长齐的小鬼头倒是跟南烈羲有多深的渊源一样?他有些不服气,不过也是重重拍打了一下双手,黝黑的脸沉了下来。这小少爷说的什么意思,既然无用,怎么又告诉他要这么去安排?难道是嬉耍他吗?少年似乎隐约察觉司马戈的怒气压抑在胸前,却是毫不惧怕他对自己发火,仰着白皙小脸,呵呵一笑:“司马将军是不是真的很想赢?”“那是当然!”司马戈一点头,表情凝重,万分认真。少年眸光一闪,一抹慧黠充斥其中,瞬间笑意灿烂,笑的眉毛都弯了,宛若天际的弯月。“小弟算不上什么光明磊落之人,只会玩弄一些卑劣伎俩,不知若是因此而完胜,司马将军会不会觉得赢得不光彩呢?”司马戈似乎被说中了心事,闷着黝黑的脸,重重叹了口气:“我这辈子跟南烈羲斗过不下五次,但没有一回胜过他,若是小少爷当真如我舅父所言可以帮我一把,我一定给小少爷记一笔军功!”白衣少年挽唇一笑,扬眉冲着司马戈又是一笑,嗓音很轻,“那就好,我心里有数。”“小少爷心里想的什么高深妙计,不知可否透露一二?”司马戈有些好奇,难耐地问了句。“美人计啊。”少年背转过身去,手臂一伸,在木桌上端过茶杯,自顾自喝起茶来。司马戈被勾起了兴趣,他隐约记得小时候在三十六计中可是听说过这个计谋,走前几步,寓意暧昧混沌,笑的很不单纯。“美人计?派个美人送去南烈羲那里,难道还能榨干他所有体力,让他爬不上马背打不成仗不成?”“噗”,少年闻言,一口凉茶,还来不及彻底咽下,却是全部喷出来,彻底让司马戈一脸湿漉漉的,随着他眨眼,还有水珠滑下,那一副情景实在是滑稽。白衣少年一手捧着肚子,一手指着司马戈的脸,笑的直不起腰来。“哈哈,司马将军说话可真是风趣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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