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允熥也闻到了,那味道格外的香。
香味的源头是一家连招牌都没有的小饭馆,虽然没有招牌没有幌子,可是却带着烟熏火燎,最为鲜活的生气儿。
小店门口两口大铁锅,咕噜咕噜的开着,热气中带着诱人的香。
这时代的人一般都是两顿饭,此时正是下半晌的饭口。小饭馆里坐满了敞胸露怀的汉子们推杯换盏,大口吃喝。魁梧的店老板,不时拎着菜刀从后厨探出头,跟相熟的老客说说笑话。
爽朗的老板娘也不避讳,就在自家的店里亲手上菜收拾碗筷,门口一个半大孩子是小伙计,肩膀上搭着一条干净的毛巾,笑呵呵的卖力吆喝。
人生百态,世俗烟火大致如此。就像后世朱允熥常去的快餐店,吃惯了那里的味道,跟老板老板娘混熟了,就算是大酒店都不想去了。
见一行人过来,小伙计笑着快跑两步,点头哈腰的迎过来。
“老爷子,您用饭吗?”
小伙一开口,朱元璋顿时眉开眼笑,因为对方的话中带着淮音。
应天城是大明的都城,大明从朱元璋以下半数之上的达官贵人,都是出身草莽的淮人。曾有诗云,马上短衣皆楚客,城中高髻尽淮人。
所以自从朱元璋在建都应天府之后,城中淮地的百姓也多了起来,尤其是他们老家淮西那边,许多人拖家带口到了应天府的花花世界讨生活。
于是,朱元璋的话里也带上了家乡的口音,“都有啥吃地?”
“老爷子,咱们是老乡呀!俺们家是淮西人!”小伙计笑容更胜,把一张桌子擦了又擦,换了干净的茶水,站在边上笑道,“今天咱这小店儿有城外湖里鲜的河鱼小虾米,有早上在集市上抢来的猪下水。”
说着,小伙计低声笑笑,“还有乡下庄子中送来几条大黑狗,俺家小馆子掌厨地是俺老叔,地道的定远县手艺!”
“那锅里就是狗肉吧?”朱元璋笑道,“来二斤肥点的,酒也打一壶。”说着,看看朱允熥,“大孙,你吃啥?”
“狗肉!”朱允熥心里好笑,“这要是后世那啥主义者知道了,还不骂死人?”
他爱狗,前世小时候也养过狗。他不会主动吃狗肉,但是别人若是吃,他认为也没资格去拦着人家。
再说,大多数人反对的是吃那些宠物狗,至于最为听话温顺的田园犬很少有人关注。
可是,这个时代若是有人说这东西不能吃,怕不是骂死,而是被打死。而且,淮地在饮食上有着悠久的传统。
“定远县的狗头,那可是淮西都出名。”朱元璋继续笑道,“当年你爷爷咱当和尚游历的时候,城里头那些有钱的财主老头,大早上起来就是吃肉喝早酒,哈哈!”
“当时咱在想,要是等老了,咱也能过上那种日子,有酒有肉。啧啧,给个皇帝老子都不干!”
朱允熥笑道,“孙儿吃什么都成!”说着,顿了顿,“爷爷,肉不能总吃,油性太大了,您上了岁数,清淡为主!”
朱元璋不屑道,“别听那些太医瞎扯,吃肉还能有错?”说着,大手一挥,“男人不吃肉,白在世上走!”
大概,只有和自己最宠爱的孙子在一起,朱元璋才能如此的真情流露吧。
没一会儿,小伙计把点的饭菜端了上来。
除了狗肉之外,朱允熥还点了一盆红焖小河鱼。鲜的河鱼用酱和酱油汤汁儿,在铁锅里闷上那么一会儿。出锅的时候撒上蒜末小葱和芫荽,一口下去不用咬,一吸就只剩下刺儿了。(芫荽,香菜)
若是用那红色的汤汁泡上晶莹的米饭,一顿三碗没问题。
“大孙,吃!”朱元璋美美的吃喝着,这是他家乡的味道。
边上,那些装成长随的护卫们已经开始大快朵颐了。或是用手抓,或是抽出小刀用刀割,吃的那叫一个畅快。
朱元璋端着酒盅,脸上大笑,“好小子,使劲吃!”说着,对廖铭小声道,“当年,过江打应天府之前,咱和你爷爷,一人啃了一条狗腿,喝碗老酒。然后拎着刀子冲在最前边,应天府那个蒙元达鲁花赤,被你爷爷一刀砍于马下。”
心情大好之下,朱元璋语气随和,但是眉宇之中,满是当年的金戈铁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