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随云,“恩,现在也没有完全解除怀疑。”
金灵芝怔怔地看着他,似乎不相信这等绝情的话来源于眼前的男子,他是她的未婚夫啊,是她从小就倾尽所有喜欢的人。
原随云突然说道,“灵芝,有些事情是不能勉强的,况且我习惯了就事论事,对事不对人。”
金灵芝只听了前半句话,就哭着跑走了。
原随云也没去追,坐在戚竹的对面,对着小贩道,“再加碗馄饨。”
阮清玉叼着个馄饨皮,“你不去追她?”
原随云笑着摇摇头,“她是生我的气,我追过去她也只会更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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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词叫做迁怒,此乃人之常情。
金灵芝现在就很好地将对原随云的怒气转移到丁自明的身上,这个女人在生气的时候有两大种表现,攥紧衣服或是拧手帕,绝大多数情况下她选择了后者,于是丁自明再一次悲剧了。
洁白的手帕拧成一个麻绳,金灵芝神经质般的自言自语道,“他不相信我,怀疑我,现在还不跟我道歉。”边说着边走来走去,过了一会儿,她又重复着同样的话转来转去,只不过丁自明从麻绳状拧成了线状。
“他为什么不跟我道歉呢?”
各种形状在洁白如玉的手中进行着各种造型的变换,经过重重摧残,丁自明终于决定要离家出走,寻觅下一个主人,下一个春天。
这个计划于深夜开始实行。
月黑风高夜,一条手帕蹑手蹑脚地往门外慢慢移动,时不时还回头张望一下。
维持着手帕的体型走路是一件很累的事情,在一片漆黑中,丁自明耗尽了最后的力气从窗户潜进进去。
人的本能就是睡床。
丁自明爬到床上钻进被窝,美滋滋地睡过去。
如果平常人的感知力用一棵大树来比喻,那么原随云便是一片森林。
哪怕是一条小小的手绢,从丁自明由窗户爬进来时,原随云就已经醒了,只不过对于一个瞎子来说,睁不睁开眼睛都是一件无所谓的事。本以为是暗器,但很快就否决了,度这么慢的暗器,就是刺客也没有这么愚蠢。
原随云伸出手轻轻碰了碰旁边的东西,摸上去是丝绸的感觉。
他的嗅觉也很灵敏,上面有金灵芝身上的香粉味道。
如果他没猜错,这就是金灵芝身上经常携带的手绢。
原随云葱白的指尖还停在丁自明身子上面,感受着丝绸做着有规律的一起一伏的动作,就和人呼吸的时候一模一样,就连频率也差不多。
妖怪吗?那种只出现在书上的东西现在就在他身边,听说过有狐狸精,山鬼,竟然还有手绢化的妖怪。
一起一伏的动作还在继续,如同小娃娃肉乎乎的肚子。
原随云突然轻笑一声,这么笨的妖怪他都不忍心杀了怎么办?
第二天天还没亮,丁自明是在金灵芝的吵闹声醒来的,她正满庄子的寻找他丢失的手帕。
丁自明把身子往原随云那里一缩,千万不能被找回去。
金灵芝的脚步声越传越近,丁自明听到她的声音,“你们再好好找找,难不成还会长腿抛了不成。”
丁自明心想,我就是长腿跑了你又能怎么样?
正想着,就被两根手指提起来,四目相对间(虽然是一条手帕,但他其实是有手有脚的,只不过除了丁自明自己没有人能区分出来),有一股‘噼里啪啦’的火光响声,原随云看不见,这些从目光中绽放的火花和怨气自然是来自丁自明。
——这不是就害他备受虐待,离家出走的罪魁祸吗?
“你说我把你交给她怎么样?”
手帕下意识一抖。
原随云放开手,手帕没有直接掉落在床上,而是在空中弹跳起来,然后就听‘啪啪’两声。
洁白如瓷的肌肤上瞬间多了两个红印。
丁自明:敢把小爷交出去,小爷抽死你!
原随云不怒反笑,话里渗着一股阴狠劲,“好,你很好。”
敢扇他巴掌的,还是头一个。
阮清玉和戚竹今天起了个大早就到山下,吃的还是昨天吃的那家馄饨,用的是昨天一两银子找余的铜线,当看着连那两个铜板都收到怀里的戚竹,阮清玉低骂了句‘小气鬼。’
戚竹一路无视他哀怨的目光,硬是没再掏腰包一次。
回到山庄,入眼是丫鬟杂役分布在四周,正低着头找什么东西。
戚竹走过去问了句‘这是在干什么。’
一个丫鬟回答他,“金小姐的手帕丢了,正让我们帮她到处找哩。”
戚竹和阮清玉对望了一眼,手帕丢了,那不就是丁自明丢了?
☆、第45章痴人说梦6
戚竹的担心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原随云走出来的时候阮清玉就低声告诉他手帕在原随云身上。戚竹本以为他会把手帕还给金灵芝的,可原随云并没有表态,还做出一副不知情的样子。
戚竹没有深究,也许只是恋人之间的小惊喜罢了。这次的事件倒是提醒他要尽快给丁自明找一个宿体,长久依附在一条手绢上只会慢慢耗损他的精气,最后保不齐真要魂飞魄散。
要让一个人完全依附在另一个人身上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先这个人要和他生辰八字相符,其次死亡时间也要一样,而且是寿终正寝。找到这样一个人并不容易,甚至无异于大海捞针,最大的可能就是他还没有打捞到那根针,丁自明就先跟尘世挥手拜拜了。